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招标投标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常发改法规[2016]612号文件要求,下列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废止公示。
1、关于印发《防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现象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建通〔2012)91号。
2、关于印发《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常建通〔2012〕92号。
3、《关于实施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意见》 常建通〔2013〕55号。
4、关于修改《实施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通知 常建通[2015]35号。
附件:废止文件.rar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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