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6〕95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号)、《常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常政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快推进实行简化水价分类和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请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完成相关程序,逐步组织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建议参照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常德市城区自来水实行简化水价分类和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的通知》(常价许〔2013〕14号)的文件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常德市物价局关于常德市城区自来水实行简化水价分类和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的通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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