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督查通报--常建通〔2017〕4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住建局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6]44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7年元月,对全市建筑工程第四季度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情况开展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全市城区32个在建工程项目,总体来看,大部分建筑工地基本能够按照《常德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现场管理得到加强,扬尘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施工场地设置了封闭围挡,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大部分裸露泥土进行了覆盖或绿化,运输车辆采取了防遗撒措施等,高空抛物和焚烧垃圾现象基本杜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第四季度在扬尘防治工作上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责任主体环保意识淡薄。部分施工单位环保意识依然淡薄,未能清醒认识扬尘污染的危害,缺乏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防尘设备设施设置不到位,有的设置后也只是应付检查,日常没有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对这些问题也没有提出整改要求。西湖管理区的西湖水岸项目、桃源县工业园区的三特机械项目已经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
2、工作推进力度严重不够。部分地区扬尘防治工作行动迟缓,力度不强,三季度提出的问题现在依然存在,甚至还有监管力度弱化的态势。如德山、西洞庭等地区施工场地硬化的基本要求都未满足,安乡县工业园区的楚源农业科技仓库项目、市城区的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改项目等项目完全达不到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
三、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督查考核排名
第一名:临澧县
第二名:汉寿县、澧县、鼎城区
第三名:石门县、津市市、桃源县、西洞庭管理区
第四名:市城区、桃花源管理区、西湖管理区
第五名:安乡县、经开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及机构要结合本次督查中指出的问题,对本辖区的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明确整改督办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还要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应付敷衍的企业要严肃批评,按规处罚,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2、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筑业主管部门及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对防治工作不达标的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责任单位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应上报其不良行为并交由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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