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赋予武陵区部分区域有关城市建设管理职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7〕9号
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有关单位: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赋予武陵区部分区域有关城市建设管理职能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住建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抓好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9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赋予武陵区部分区域有关城市建设
管理职能的实施方案
按照常政办发〔2016〕21号《关于印发〈赋予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部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职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常武政[2016]57号文件及市领导签批件精神,结合实际,经局党委研究,现就有关赋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原则
按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城市市、区两级共建共管的思路,在坚持授权开发、坚持有序推进、坚持权责对等三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赋予武陵区部分区域有关城市建设管理职能。
二、授权区域
1、武陵区丹洲隔堤以南区域
2、河洑小镇区域
三、授权内容
(一)同意下放职能(10项)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修订)》(湘建设〔2008〕464号)第四条: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规定和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原则,此项职能下放应符合2项条件:一是项目须由武陵区发改局立项批复;二是大型项目须报我局设计科备案。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以上2、3、4项均进入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其中,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理信息必须同步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且需省厅下发工程招投标信息的录入权限;第3.4项则须具备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条件后方可进行备案。
5.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按照文件界定范围内的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以及棚改等项目的附属绿化方案审查、工程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养护考核,以及苗木移栽、散生树等的处置、监管、巡查、考核、许可等事项移交管理;界定范围之外的仍由市本级负责。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备案。
7.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按照要求,设站须满足以下条件:①编办下发文件、定编、定职、定范围。②市住建局批准后报省质安总站备案。③按住建部5号令规定所应具备的监督人员数量(监督人员应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固定工作场所和满足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健全的工作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条件,监督人员学历、执业注册资格、业界工作经历以及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鉴于以上条件要求,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在满足以上基础条件前,两个区域内的工程质安监管仍由市局负责,市局将协助区住建局的建站筹备工作,待基础条件满足后,我局再授权监管。
8.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资格审查。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招标人均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市局招标办尚未受理过一起招标人资格审查事项。对两个区域内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可参照区县市层级管理的模式,授权由区住建局负责。
9.成立建设工程执法大队。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由武陵区住建局对区域内建设工程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10.武陵区属建安企业资质初审。
目前住建部、省住建厅文件资质审批已取消初审。按照新的文件要求,全市建筑业企业由省厅授权市局负责三级资质的审批发证,二级、一级则由住建厅和住建部审批。武陵区区属建安三级企业的资质申报可参照区县市的层级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即由区住建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局政务中心审批窗口办理。
(二)不宜下放的职能(1项)
建设工程综合管网审批(小区内管网)。
管网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必须结合建设区域周边已成形的市政主次干道各类管线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性管理。目前我局正在建设和完善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网3D信息化管理平台,城区所有地下管网设计审查数据和建成后的复核数据将全部进入市级系统平台汇总,供领导决策和建设技术统筹,故不宜下放。
(三)不涉及我局的职能(3项)
1.成立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市政府直管,交易平台管理不属于我局职能。目前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需成立请与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衔接。
2.成立武陵区建筑业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登记管理归属市民政局管理,如需成立请向市民政局申请。
3.建设工程综合管网验收(小区内管网)。综合管网验收由市规划局组织,我局为参与单位,请与规划局对接。
对请求一并下放编制和经费的问题,按照最新“三定方案”的要求,市局已无多余编制和经费下放。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把全局思想认识统一到市人民政府关于赋权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支持武陵区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并明确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抓好赋权工作的组织实施。
2、加强工作研究。根据赋权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研究赋权内容,加强对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确保依法依规做好赋权工作。
3、加强工作对接和指导。认真做好赋权的相关后续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和业务指导,确保市人民政府相关精神的落地落实。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