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刻制企业执业印章的通知
湘建价资〔2017〕8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部关于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服务和方便企业,经研究决定,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刻制企业执业印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2017年3月1日起,我站停止刻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由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印章模式,自行委托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制作企业刻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有效期应与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一致。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制作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形状为长方形,长度为75mm,宽度为30mm;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的字体为宋体11号,如企业名称字数较多,超出规定的界限,应将字体适当缩小;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字体颜色为海蓝色;
(四)印章样式如下:
湖南ⅩⅩ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
编号:乙001443000168 |
有效期至:201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