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7〕46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常德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克难决胜方案>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
附件: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3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克难决胜方案>的通知》(常安办[2017]1号)精神,现结合市住建局系统危险化学品监管和使用实际需要,为全面落实市安委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安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危化品综合治理,实现攻坚克难决胜既定目标,确保一方平安,为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企业主体、行业监管“三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部门(企业)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进一步理清,局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各部门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管控,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注重行业监控措施落实,全面实现市安委赋予住建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克难决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市住建局安监科科长、市公用局分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市园林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监科、设计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信息中心、建筑勘测设计院、市自来水公司、市质安处、市燃气办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上传下达整治工作精神,配合市安委指导局系统各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3月4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部署。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9年10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地本部门制定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克难决胜领导小组。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理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源台账
1、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湘安[2016]1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排查本地本部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点摸排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主要包括燃气、供水、园林等,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部档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台账(局安监科牵头,各区县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燃气办、市供水公司,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落实生产监管责任
2、待上级《高危化学品目录》公布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在此之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部门要严格监管,按规操作,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位(各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
3、强化成品油经营安全监管,严禁违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进入建筑施工工地。企业自用(含重点工程施工工地自用)设立的加油点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的要求,进行安全审查,严禁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自用加油点供应成品油。市质安处协助市商务部门,每年开展4次以上联合专项打击行动(市质安处)。
4、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2017年4月底前进一步摸清全市城市人口和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2017年6月底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向上级提供搬迁、关闭企业名单和相关资料(市公用局、市燃气办,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5、加强燃气生产企业风险管控。企业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和危险化学品罐区组织检查。有关部门要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定期聘请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市公用局、市燃气办、市自来水公司、各区县市住建局)。
6、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主动协助武陵区发改委,重点督促企业完成武陵区城区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任务,由市公用局牵头,市燃气办主抓,企业具体实施,2018年底前完成。
(三)健全住建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7、在市安委统一协调下,市住建系统成立行业危险化学品监管机制,落实联系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能力,2017年6月底完成。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8、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和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规则,各有关部门要完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控体系。(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燃气办、市自来水公司、各区县市住建局)。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9、统筹规划编制。主动参与和积极建议,合理、科学、安全布局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设计和施工标准,协助相关部门把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布局和准入关(局设计科、城建科、村镇科)。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严格审查相关资质,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局建管科、设计科、执法支队)。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整体联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向社会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银行贷款、企业工商保险费率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重要依据,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依法受到禁止或限制(局安监科、建管科、信息中心、市质安处、市公用局、市燃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方案报市住建局安监科,并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联络员1名(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7722221(传真),邮箱:258737112@qq.com)。
(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主动担当,扎实工作,确保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稳步实施,效果突出;要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每季度25日前向市住建局安监科报送该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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