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关于市直管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开工条件启用新审查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常德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规定》常建通〔2017〕50号文件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的施工现场,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场站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均以该新规定为准,自2017年5月日起,市直管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开工条件启用新标准进行审查。
附件:1、市直管建设工程土方工程前期施工申请表
2、市直管建设工程基础工程前期施工申请表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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