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赋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相应城市建设行政管理事权的通知——常建通〔2017〕85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
根据常德市委《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桃花源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2015)7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扩权强区,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确保桃花源景区开园后的社会管理、运营管理有序进行,现就赋予我局派出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相应城市建设行政管理事权明确如下:
授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对辖区内的城市建设活动的巡查监督管理职权,包括建筑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其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由市质安处分站履行职责,不在其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以及相应市局权限内的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强制事项除外)。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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