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常建通〔2017〕127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监督规范化工作,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监督执法水平和效能,实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内容、程序、行为、记录、考核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自2017年9月1日起,凡被省住建厅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不合格项目监督员,由我局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进行诫勉谈话并全市通报。
二、自2017年9月1日起,监督员在两年内被省住建厅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不合格次数累计两次,调离原岗位。
三、各区县(市)住建局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参照以上处理意见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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