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宣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17〕100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桃花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基础,有效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7]161号)、《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7]99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宣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建筑施工安全大宣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做到主管部门督导在一线、宣贯落实在一线、隐患消除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事故防范在一线、作风检验在一线。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安全素质,找准列出每一在建项目安全问题清单,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同时安排监督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监督执法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坚决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二、行动组织
成立以熊新平副局长为组长,局建管科、安监科、执法支队、市质安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建筑施工安全大宣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建管科,负责全市本次专项行动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相应领导小组,相关科室站办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应设局建工股。
三、行动范围
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行动内容
(一)大宣贯
要求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处牢固树立“安全教育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建筑安全教育质量为着力点,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监理企业各类监理人员的安全宣贯,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大讲堂、安全体验馆、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全技术交底等多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努力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一是违法施工情况。主要是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含各类开发区项目、工业园区项目、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房产开发项目、私人规模建房项目,以及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企业、站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现场监理、参与安全验收情况。四是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落实情况。按照《关于开展采用标准化、工具化防护设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常建通〔2017〕17号)要求,在建项目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技术措施情况。五是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特别是按图施工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六是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架体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七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情况。八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外电线路的防护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执行情况。九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综合管廊、供水、排水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人工挖孔桩、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6月下旬,制定行动方案并下发通知。7月初,结合全市上半年建筑行业事故和二季度督查发现的全市施工安全问题,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同时部署启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宣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二)宣贯整改阶段
7月上旬至9月上旬。7月20日前,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处组织本辖区施工企业在岗的三类人员、监理企业负责人及在岗的监理人员,进入本地市场的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为期1天的集中安全宣贯,宣贯文本内容为《建筑业简报》(1-5期),重点为第5期。企业负责组织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安全教育,重点学习建设部《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7月21日至9月上旬,各区县市住建局监督执法机构组织施工企业深入每一在建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落实企业责任人及监督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应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挂牌督办。
(三)督导阶段
9月中旬至11月。结合三季度督查,我局将组织6个检查组,对照隐患台账全数复查全市项目隐患整改情况,对发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隐患追究监督人员、施工监理企业及责任人责任,对重大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立案处罚,上报责任主体及人员严重不良行为。
(四)总结分析阶段
12月,各区县市住建局对本辖区建筑施工大宣贯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为明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找准发力点,明确措施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区县市住建局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解落实此次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
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
大排查重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治理隐患的自觉性;大管控重在落实各区县市住建局及其监督执法机构责任,依法依规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予以严管重罚,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予以有效管控;大整治重在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一列出清单,不整改到位不销号,形成工作闭环。
(四)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处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7月30日前上报大宣贯阶段工作小结及培训现场图片资料;9月10日前上报在建项目隐患治理台账;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总结(联系人:粟忠仁,联系电话:7702359,13657422567,QQ:403917575)。
附件:常德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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