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城市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常建通〔2017〕15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强化“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城市供水安全生产理念,督导全市城市供水安全工作全面落实,2017年11月1日至8日期间,由市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姜守维带队,局安、监科牵头组织,抽调供水安全生产监管专人组成督查组。用5天时间,先后对各区县(市)住建部门直管供水公司(厂)的供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危化品使用管理、应急管理、水源保护现状等14项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总体上看:全市城市供水安全有保障,市民饮水水质基本达标。本次督查的11个自来水公司(厂)均属区县(市)直管的城市供水公司,属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晰,各区县(市)住建局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城市供水安全工作;所有公司(厂)实行了企业公司化管理模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落实;区县(市)的环保、水利、公安、安委和住建等部门对城市供水安全落实了联合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区县(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安全。饮水安全关呼千家万户和每个市民的生命安全,饮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就会反响强烈,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社会安全稳定。为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城市供水设施基础薄弱,与城市发展不相配的水厂已经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实施了提质改造和新建;石门县、临澧县、鼎城区政府已经把城市供水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启动了提质和新建工作;津市市对水厂存在的安全隐患主动投入100多万元落实整改,及时“补短板”、增强供水安全“防火墙”;桃源县在今年7月份投近1000万元,将多年困扰城市供水安全的尧河水厂实施政府回购,落实了政府监管体制。区县(市)政府各行政监管部门按职履责,加强了城市供水水源安全保护,投入大量资金增设水源保护设施、标牌、加大了对影响或破坏饮水水源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较好,保证了城市供水安全运行。澧县、安乡、汉寿、津市市等区县(市)所属水厂和市江北水厂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较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主要体现在:1、饮水水源安全保护警示、设施、管控到位,严格落实了国家饮水水源环保相关标准。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值守。3、设备维保经常:台帐清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人证相符。4、危化品使用与管理规范,应急处置方案可操性强。5、厂区水安全巡查,门卫管理和厂区安全远程监控设施运行正常。6、领导干部带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台帐完善。7、对涉安隐患(问题)整改力度大,投入大、行动快、效果好。8、水质监测正常,确保了饮水水质达标。
三是“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逐步根植牢固。市住建局系统开展此次城市供水安全督查,旨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行业监管工作,做实城市供水安全各项工作,是市住建局党组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的具体行动。首先是提升了城市供水安全的认识。全市住建供水保障工作人员已形成了“供水安全是最大公共安全”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要一刻都不能放松。其次是“三个环节”安全工作扎实有效。设备运行安全、水质生产安全、岗位人员安全等“三个环节”管控到位。再次是生产一线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检查的11个水厂除个别安全教育培训不经常外,绝大多数厂开展扎实有效,特别是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北水厂)工作更加扎实,效果更加明显。全市城市供水企业对液氯危化品的使用管理严谨,落实了应急管理处置、演练等工作。
此次通过综合考评,全市城市供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排名为:津市市自来水公司、安乡县自来水公司、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江北水厂)、澧县自来水公司、汉寿县自来水公司、桃源县自来水公司、临澧县自来水公司、常德市自来水公司(丹洲水厂、河洑水厂)、桃花源北控制水有限公司、鼎城区自来水厂、石门县自来水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饮水水源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从检查情况看,桃花源北控制水有限公司、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丹丹水厂、河洑水厂)在水源区保护方面工作欠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围栏未建立或建立不规范;存在水源保护区内有种菜、游泳、钓鱼、挖沙等危害水质行为;存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牌、标志设置不完整、不规范等现象。
2、水厂生产区安全保卫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取水泵房和生产厂区安全保卫方面问题较多:一是少数生产厂区门卫未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值守,有居家看管现象,有的门卫不落实出入登记,门卫管理制度未上墙;个别水厂取水泵房未落实专业人员值守,聘用社会人员看管。二是多数水厂未落实生产区24小时巡查制度,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记录保存不完整。三是个别水厂围墙达不到安全防护标准,监控设施形如虚设。
3、对液氯危化品管理使用不规范。石门县氯液自来水厂在氯车间氯瓶数量不符合规定,安全距离不够且无报警装置;鼎城自来水厂加氯间氯瓶存放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未配备氯水;多数水厂的加氯间事故柜的设置不合理,防护应急设备管理不精细、陈旧老化、不适用等问题突出。
4、城市供水生产备份考虑不周全。目前,老水厂均未建设进出水主管备份管网,取水泵房和送水泵房未建立双回路电源,应急处置能力低。
5、供水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的能力有待加强。个别水厂忽略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执行,只强调生产水质安全,没有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特别对重要岗位监管、危化品管理、设备运行与维护、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安全要求执行力不够。
6、出厂水质检测指标、指数应逐步提升。从水质抽查情况看,全市城市饮水水质安全能基本保证,但按国家饮水水质检测监控标准要求相差太大。目前,全市城市饮水出厂水质检测指标均在40多项左右,完全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
各单位接此通报后,根据附件2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7年12月25日前书面报市住建局安监科。
附件:1、全市城市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及排名
2、全市城市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4日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传真:7722221)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
全市城市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评分及排名
检查单位 | 总分 | 扣分 | 排名 |
石门县自来水公司 | 455分 | 45分 | 8 |
澧县自来水公司 | 489分 | 11分 | 3 |
津市自来水公司 | 493分 | 7分 | 1 |
临澧自来水公司 | 488分 | 12分 | 5 |
安乡自来水公司 | 493分 | 7分 | 1 |
汉寿自来水公司 | 489分 | 11分 | 3 |
桃花源县自来水公司 | 483分 | 17分 | 5 |
桃源北控制水有限公司 | 464分 | 36分 | 7 |
鼎城区自来水公司 | 455分 | 45分 | 8 |
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丹洲水厂、河洑水厂) | 475分 | 25分 | 6 |
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沅北水厂) | 490分 | 1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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