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建通(2017)84号
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
2017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 8号)及其实施细则,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2017年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 41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7〕 3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积极扩大就业等重要政策,局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定期公开局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用统计数据反映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内容。(局办公室、局财务科)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开展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建管科、住保办)
(三)通过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许可办、财务科)
(四)按照“双公示”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加强城镇带动工作中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城镇垃圾污水处理等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公开。(行政许可办、市政工程管理科、村镇科、执法支队、污管办)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包括从交易公告、交易进程到中标(成交)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招标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晾晒,接受社会监督。(法制科)
(二)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并通过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法制科)
(三)围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通过监管平台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建管科、法制科、执法支队)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行政许可办)
(五)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财务科)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围绕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一系列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技术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深化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制度,细化公开申报条件、危房等级评定标准、贫困类别、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方式等信息。及时公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工作成果等信息(村镇科)
(二)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及完成情况,包括新增住房租赁补贴、公租房分配及退出等信息;搞好公寓楼处置情况公开(住保办)
(三)积极配合市扶贫办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帮扶措施、结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帮扶效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村镇科、人事科)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调查、谁公开”原则,及时全面公开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全文,落实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诚信”评级及社会公布。(建管科)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年内要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推行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局办公室、法制科)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重大决策正式出台后,要将决策文本与征集意见情况和政策解读情况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局办公室、法制科)
(三)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将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纳入公开范围。(法制科)
(四)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原则上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局办公室、法制科)
(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于自身出台的政策,要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不得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相关科室、站办)
(六)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回应针对性,不得以转载工作动态、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等充当回应内容。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信息中心及相关科室、站办)
(七)切实履行对局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定位,避免同类信息在不同栏目进行发布,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效率和体验。(局信息中心)
(八)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局办公室、信息中心)
(九)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文信件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当申请人选择电子邮件为所需信息的获取方式时,发送答复书的电子邮箱所显示的发件人名称应规范正式;对于无法准确判断申请人诉求的公开申请,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事项明确的公开申请,要针对申请内容作出规范答复。对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答复,应在告知书中写明依据和理由;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按季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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