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7〕182号
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及市委、市政府清欠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市城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矛盾,捍卫全市建设市场秩序,保护各建筑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市住建局将开展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市城区(不含鼎城区和经开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年内已竣工项目)。
二、检查对象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分包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发包和分包情况。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工程款拨付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而引发涉稳事件的不安定因素。
(三)农民工工资是否能够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四、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2017年12月25日- 12月29日)。所有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均要按照《关于治理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常建通[2017]160号)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和《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一式两份,一份现场留存,一份于12月29日前由施工企业交局建筑业管理科;各施工企业填写《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每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留存项目施工现场,另一份需对本企业在排查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并于12月29日前交局建筑业管理科。
(二)专项督查(2018年1月2日- 1月12日)。市住建局督查组将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每一个项目排查情况填写《常德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表》(附件2),并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存在严重拖欠隐患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整改到期督查组将组织复查,对不及时整改的提出处理意见。
五、排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清2017年清欠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排查工作作为2018年“双节”来临之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解决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参建工程的清欠维稳工作负总责,必须准确掌握项目工程款与民工工资的具体支付情况,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妥善解决好各类拖欠矛盾纠纷,坚决杜绝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发生,维护好“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及时化解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拖欠矛盾。近年来,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量大、资金投入多,安置房项目工程款与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多次发生因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严重影响了市政府及国有投资集团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市城投、市经投等国有投资融资平台要充分发挥政府、国企在解决拖欠工程款与民工工资矛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坚决扼止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而产生的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认真履行好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职责,严防保障性安居工程涉稳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参建工程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各工程项目部应按《常德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表》(附件2)准备迎检资料,必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妥善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各单位应提前准备好充足的应急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四)严明清欠工作纪律。对于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对于以讨要工资为由恶意制造群体讨薪事件的施工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将联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市住建局将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中予以扣分,同时记入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红黑榜”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在企业评先评优和资质管理方面实施“一票否决”,一年内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情节严重者依法按程序暂扣或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清除出常德建设市场。
建管科联系人:黄山祥 联系电话:7702359 15115690552
信访科联系人:潘峰 联系电话:7710197 15211221689
附件:
1、常德市城区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企业自查表
2、常德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表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