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建通〔2018〕3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66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治理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常建通〔2017〕160号)等文件精神,为奖励诚信,惩戒失信,现公布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企业名单。
一、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建设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和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自发文之日起至发布期限内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满足足额缴纳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的条件。同一项目建设、施工企业缴纳期限不同时,以期限较长企业为准。
二、凡享受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免缴政策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将立即取消其保证金免缴待遇。对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没有处理完结的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其新建项目施工许可证。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免缴不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附件: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差异化管理企业名单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5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印发 |
附件
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企业名单
一、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应足额缴纳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企业名单
(一)建设单位:常德鑫泽置业有限公司、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施工企业: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教育建筑工程公司。
二、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应足额缴纳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企业名单
(一)建设单位:常德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施工企业: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三、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应足额缴纳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企业名单
(一)建设单位:常德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兴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湘拓实业有限公司、常德市东星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施工企业: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兴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