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大排查大收缴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常建通〔2018〕15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大排查大收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发布通告、签定责任状和承诺书等形式,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友对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情况进行清查。
二、各单位干部职工均应签定承诺书(详附件)并留档备查,同时,将本单位清查中发现存在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情况填写《常德市国家公职人员上交枪支弹药情况登记表》(详附件)并于2018年2月26日前上交市住建局信访科(联系人:谈应进,13319808610)。
附件:常德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大排查大收缴专项行动的通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1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