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8〕26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建建函〔2018〕31号)要求,现将 2018年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和钉钉子精神,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强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夯实质量安全基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进一步健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分两大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方式进行。一部分为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占30分;另一部分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考核,占70分。全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为以上两部分分值的总和。
(二)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每年二、四季度各进行一次,采用百分制记分方式,全年工作考核得分为两次得分的平均值。具体考核按《常德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附件)执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具体检查表每季度另行发布)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单个项目得分为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三项综合得分。抽查项目的平均分为季度得分,全年得分按4个季度平均分计算。
(三)每季度公布督查考核情况,季度考核最后一名列为下季度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差别化管理单位,下季度督查扩大检查现场施工项目的数量。全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得分是年度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季度、年度考核通报同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纳入监管项目年度死亡1人及以上(市质安处2人及以上)的实行“一票否决”,定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不合格单位。
四、考核要求
(一)被考核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料,每季度要对照考核标准组织自查自纠自评,每季度末25日前向我局和市质安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及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二、四季度末还需报送目标考核自评表。
(二)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质安处要坚持以考核促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附件:常德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常建通[2018]26号附件 (常德市建管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附件2.xls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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