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全市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常建通〔2018〕36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8〕51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成立了3个督查小组,于2018年3月中旬对全市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开展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严格按照“双随机”方式,随机在常德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抽选检查人员,随机确定抽查项目。对建筑施工非法违法建设问题、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及整改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本次共抽查了34个在建工程项目,下达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13份。
总体来看,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都能够按照各级安委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的管控力度明显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及整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从抽查项目来看,部分区县市多个项目均存在一些共性问题,特别是部分区县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还不理想,所查项目依然存在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亟待整改完善,主要问题是:
(一)质量方面
1.多数区县市施工现场大批量使用自拌砂浆,搅拌过程中建筑工人操作随意,砂浆质量控制难以保证。目前推广使用商品砂浆力度较大的只有市城区、桃源县、临澧县和鼎城区。
2.澧县、石门县、鼎城区存在梁(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结合部未见专项施工方案的问题。
3.鼎城区、桃源、经开区多数在建项目未设置标养室。
4.市城区、鼎城区、石门县部分项目未能提供沉降观测记录报告,或存在观测记录未能跟上施工进度的问题。
(二)安全方面
1.多数区县市普遍存在临边洞口防护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石门县、津市市、经开区、汉寿县问题较为突出。
2.石门县、鼎城区部分项目存在卸料平台搭设与方案不符,搭设不规范等问题,存在突出安全隐患。
3. 鼎城区、市城区、石门县部分项目存在悬挑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问题,在型钢梁固定、斜拉钢丝绳、平台封闭等方面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
4.汉寿县、经开区、市城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不规范,存在一箱多接、接零不到位、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等问题。
(三)市场行为及其他方面
市场行为依然不够规范,工程项目涉嫌“三包一挂”的问题依然较为普遍。特别是公开招标项目,由于招标评分标准中的加分项所占一定的比重,对中标与否影响较大,本地企业项目经理被迫借用加分多的企业资质参与招标,导致本地人员借用外地企业资质承接工程。所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不能提供材料款、劳务款等支付凭证,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差,消防工程肢解发包等问题突出。其中澧县中厦新城、经开区智能电子产业园、市城区卡乐星球入口酒店、安乡县淞虎河道城区流域河系综合整治等项目问题突出。
三、2018年第二季度差别化管理企业名单
将以下7家企业列入第二季度差别化管理企业名单,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各区县市建管站及监督机构要提高日常监督抽查频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将对其组织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湖南中海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湖南天顺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开源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德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全市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考核排名
第一名 临澧县 82.5分
第二名 市城区 79.6分
第三名 澧县 79.1分
第四名 桃源县 77.9分
第五名 津市市 76.8分
桃花源旅游度假区 76.8分
第七名 安乡县 76.3分
第八名 西湖管理区 75.7分
第九名 汉寿县 75.2分
第十名 鼎城区 75.1分
第十一名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74.4分
第十二名 石门县 73.5分
西洞庭管理区 73.5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好整改工作。本次市局督查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实施信用信息扣分,情节严重的坚决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确保巡查、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目前还有多个区县市该项工作较为滞后,施工现场依然在使用自拌砂浆,既难以保证建筑实体质量,又造成了严重的扬尘污染。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29号)规定,市城区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区县市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相关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加强本区域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
(三)认真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8〕16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8〕25 号)要求,通过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执法检查,有力打击、整治当前表现比较突出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建设问题,推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督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因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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