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8〕44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3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印发 |
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三年行动安排,督促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经市住房城乡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和《实施方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构建“十项制度”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认真做好《规定》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规定》和《实施意见》宣传手册印制完成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及时发放宣传手册至有关单位,各单位要将《规定》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列为2018年重点宣传学习内容,各负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活动的要求,将《规定》纳入重点普法内容进行宣传学习,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规定》和《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把《规定》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情况,纳入到年底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工作中,作为安全生产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督促企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贯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制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即一是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是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六是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依法依规构建“十项制度”。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依规构建“十项制度”,即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预防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制度。各单位要将“十项制度”的构建和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以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的重要内容。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根据实际,适时开展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资格。
4.引导企业建立晨会制度。各单位要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开工前晨会制度,每天上班开好五至十分钟晨会,重点宣讲安全知识,班组长要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点评,有效消除行业隐患,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职工安全。
5.督促落实企业值班制度。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建立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按制度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领导带班值守常态化,要求值班人员如实填写值班记录,督促企业对相关值班台账加强管理和存档工作。
6.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以及分类梳理、评估定级、登记建档、分级管控、公告警示、监测预警制度。帮助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
7.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督促企业针对不同根据工作岗位制作相应的应急处置卡,并在其工作岗位旁醒目位置张贴,让员工熟记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三)树立标杆企业,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各单位要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力争创建1至3家省级和5至10家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被评为省级和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示范的企业将通报表彰并在信用信息评分系统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并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安全认证等方面重要考核指标。
(四)严格实施“红黑榜”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常建通〔2018〕28号)文件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报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的“红名单”和不良行为“黑名单”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定期公告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和惩罚,对执行“红黑榜”制度不力的监督机构和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情节严重进行问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无视安全生产,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的单位一律实行“零容忍”,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在评优评先、安全认定等方面实行年度“一票否决”,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中,从严审批。各负有执法职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单位,要认真追查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各单位要根据分管行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组织广大企业积极参与。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对照要求,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以及企业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建立台账,逐条整改。各单位要成立由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分管行业的重点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重点督导,面对面加强工作指导。
(三)强化执法、督促落实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明察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尤其重点检查“十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工作做得好,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制度建立不健全、不规范、不落实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力,活动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常性的进行“回头看”,积极探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活动开展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7722221,13973664004,邮箱:258737112@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辖区和分管行业的企业行使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将此次活动当做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提升我市住房城乡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履职履责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个人素质。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十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到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作用,对《规定》、《实施意见》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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