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8〕5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湘建建〔2017〕240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管理制度》(常建通〔2016〕11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促进预拌混凝土市场有序发展,提高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通过资质动态核查,进一步强化资质审批事后监管,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责任,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内设试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检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日常质量监控情况,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促进绿色环保生产。
二、核查范围
全市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三、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人员、机械设备和实验室配备情况;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现场抽查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企业绿色环保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四、核查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5月16日—6月10日),各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机构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同时混凝土企业依据《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全市施工及监理企业开展诚信手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7〕47号),在常德市建筑业管理和企业诚信平台完善企业及人员基本信息。
第二阶段: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6月11日—6月30日),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管站牵头,组织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执法等专业人员对辖区内已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对资质条件中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实验室配备未达到资质标准,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应责令停产整顿并上报企业严重不良行为,对出借资质、试件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检查结束后对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打分排名,形成检查通报。
第三阶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7月中下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和市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区县市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每一区县市抽查1-3家。对检查中发现资质条件不达标,内业资料存在较大问题的企业,认定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企业或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撤回企业资质。
五、工作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要高度重视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监管,目前市场原材料供应紧张,企业材料来源变换频繁,应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检验批次和批量开展检验检测。应定期组织监督抽检,定期组织比对试验,对抽检、比对试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生产企业的相关检验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三)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月3日前将检查通报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系人:黄山祥,联系电话:0736-7250071)。
附件: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表
2.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查表
附件下载:常建通〔2018〕53号 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通知.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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