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整治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市住建局 时间:2018年9月3日
存在问题 | 四水厂二级水源地保护区边界设立与矢量边界不符 |
整改目标 | 按实际矢量边界规范设立界标牌 |
整改措施 | 对沅南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与矢量信息不符问题,现予以重新规范设置: 1、二级保护区航道警示牌按矢量信息移动方向,警示牌文字内容修改。 2、将两块警示牌上移100米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
公示情况 (网址) | http://zfjsw.changde.gov.cn/ |
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签字 | 签名: |
市州级专家组组长签字 | □ 经技术核查,符合销号条件。 □ 经技术核查,不符合销号条件,请落实以下事项(见附件)。 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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