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函〔2018〕390号)、《常德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交安〔2018〕14号)、《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我市城市桥梁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理清监管责任主体,落实监管工作责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经报局领导批准同意,拟定于1月21日至29日期间,对各单位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
督导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守维,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伍和平带队,市住建局安监科、市公用事业局和市城市桥梁管理处派专家参加。
二、督查时间
1月21日至29日期间,具体到各单位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1、落实省、市和市住建局有关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主要是工作部署、方案和监管责任主体明确等情况。
2、所属区域内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3、对所属区域内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4、当前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5、现场督查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情况,主要是警示标识、标牌设置和防撞护栏、控速设施等落实情况。
6、城市桥梁安全运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城市桥梁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担起城市桥梁运行安全工作,落实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标准落实每座桥梁“三定三防一通”工作要求。
二是要主动协调监管主体责任的划定工作。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协调发改、交通、运管等部门,及时明确城市桥梁的监管主体。
三是要落实城市桥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按“一单四制”要求对督查中反映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一单四制”工作机制要求落实整改。对工作失职和拒不整改的单位,将报省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城市桥梁信息统计于1月17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安监科。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18175633838。
QQ邮箱:258737112@qq.com。
附件:湖南省 市(县)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附件下载:关于对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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