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常建通〔2019〕9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有关建筑业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企业(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19〕9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通知》(湘建建函〔2019〕23号),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含施工图审查机构,下同)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注册执业人员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熊新平任组长,局建筑业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下称市质安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下称市造价站)、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成员单位,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每月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市直管施工、监理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督促、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
2.局勘察设计科负责市直管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机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的指导督促、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
3.市造价站负责市直管造价咨询企业(机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指导督促、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
4.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内有关企业(机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督促、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
5.市质安处及各区县市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3月)
各区县市有关企业(机构)应于2019年3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相关注册专业技术人员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查询账号和密码(经湖南省人社厅网站注册)清单(附件1)报所属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后于2019年3月8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市直有关企业应于2019年3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相关注册专业技术人员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查询账号和密码(经湖南省人社厅网站注册)清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中市直施工、监理企业报至局建筑业管理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机构)报送至局勘察设计科,造价咨询企业报送至市造价站。
在自查自纠期间,对存在“挂证”等问题的人员、单位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于以下6类情形,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其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但应建立清单目录(附件2),作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6月底)
局建筑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市造价站、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批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注册人员数据,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组织开展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举报和排查出的“挂证”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市局统一汇总,交发证机关依法从严处罚。对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市局统一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市质安处及区县市质量监督机构分批开展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排查,对“挂证”不到岗履责人员重点清理。自2019年3月起,每月月底,局勘察设计科、市质安处、市造价站、各区县市住建部门填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附件3)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核实自查结果及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相关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推进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依法从严查处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工作人员,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和监察机关。
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发证机关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生效判决等材料,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涉及到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等相关要求进行。
(四)建立长效机制
相关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要引导从业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受理投诉举报联系电话和邮箱为:0736-7250071,315226914@qq.com
联系人:
建筑业管理科:刘杰,电话:0736-7250071,邮箱:315226914@qq.com
勘察设计科:刘首岐,电话:0736-7718367,邮箱:173310213@qq.com
市质安处:朱达立,电话:13873658466,邮箱:1140480654@qq.com
市造价站:廖娜,电话:0736-7709310,邮箱:379879134@qq.com
附件:1.企业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查询账号和密码(经湖南省人社厅网站注册)清单
2.住建部明确的6类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人员清单
3.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附件下载:常建通〔2019〕9号 开展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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