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城市桥梁管理及安全运行现状督查情况的通报--常建通〔2019〕1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函〔2018〕390号)和《常德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交〔2018〕14号)文件精神,1月21日至29日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安全督查组,分别对市本级和8个区县市城市桥梁管理及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市本级及各区县市的城市桥梁(包括涵洞、隧道)总共153座。其中市本级114座, 104座交由市城市桥梁管理处监管,其余10座由投资平台建设监管,暂未移交;汉寿县共4座,桃源县共6座,临澧县共2座,石门县共2座,澧县共6座,安乡县共6座,津市共6座,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共7座(含隧道),常德经开区和鼎城区的所有城市桥梁均全部移交市城市桥梁管理处监管。目前,全市已列入四类或D级危桥共5座(桃源县延溪桥、临澧县道水大桥、澧县多安桥、安乡大鲸港跨河大桥、津市市长安桥),所有危桥还在带病运行中。
二、各区县市城市桥梁安全运营情况和相关问题处理建议
(一)汉寿县
督查组对汉寿县4座城市桥梁(涵洞)进行了抽查,桥梁均由汉寿县交通部门负责管理维护,2座涵洞由汉寿县住建部门管理。
1.辰阳路两孔箱涵
主要问题:该桥由汉寿县市政所负责管养,跨径大于8米,应按照城市桥梁进行管理。检查发现,桥头段道路护栏长度不足,存在安全隐患;桥体外侧违规挂附电缆;桥梁未设置标志标牌;桥头道路局部沉陷;未规范开展桥梁定期检测工作。
处理建议:增设桥梁护栏和标志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拆除转移违规管线;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日常维护工作。
2.龙阳路涵洞
主要问题:该涵洞为2孔管涵,现场检查发现,涵顶道路西侧违章建筑未拆除,临水侧未设置护栏。
处理建议:拆除桥区违建,增设临水侧护栏,确保交通安全。
(二)桃源县
桃源县共有6座城市桥梁,督查组对桃源县住建部门负责管理的延溪大桥进行了抽查,该桥属危桥,已计划拆除重建,目前桥区已设置限载限速设施。
延溪大桥
主要问题:该桥建于1984年,2011年按照公路标准评定为四类桥,属危桥。检查发现,近年未进行桥梁定期检测或监测,目前桥梁技术状况和承载能力不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前面破坏严重,且大量车辆停放于桥面。
处理建议:建议立即进行一次桥梁专项检测,对技术状况和承载能力进行评定,明确交通管制要求或封闭交通,搭设临时便桥连接现有道路;对桥梁实施监控,进行超限预警。
(三)临澧县
临澧县住建部门管辖城市桥梁2座。
道水大桥
主要问题:桥梁未正式办理移交,权责不明;未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日常维护。
处理建议:尽快完成桥梁移交,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日常维护。
(四)石门县
石门县住建部门负责管理的运营城市桥梁共有2座,均为跨江特大桥,目前1座正在进行加固维修项目前期工作。督查组对澧水一桥进行了抽查。
石门县澧水一桥
主要问题:该桥原为公路桥梁,近年已移交至石门县住建部门负责管养,目前正准备实施加固改造。桥梁主要问题为燃气管道挂附桥体过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处理建议:转移燃气管道;加强桥梁现有病害问题的巡查和观测;尽快实施桥梁加固维修。
(五)澧县
目前澧县运营城市桥梁共6座,其中5座由澧县住建部门负责管理,1座由澧县文物部门负责管理,督查组对兰江桥和多安桥等2座桥梁进行了抽查。桥梁维管责任主体明确,有应急处置预案,但存在以下问题。
1.兰江桥
主要问题:该桥由澧县住建局市政处管理,目前正在进行加固维修,现场检查发现,个别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桥梁安全控制区涉桥施工未进行专项方案审查、办理行政许可;桥梁未按照检测评估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工作。
处理建议:应严格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建议参照《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规范涉桥施工和桥区管理;严格按照《常德市城市桥梁检测评估监督管理规定》开展桥梁检测评估,进行检测结果的运用。
2.多安桥
主要问题:该桥由澧县文物部门管理,属省级文物,2012年评定为危桥。检查发现,桥梁护栏为铁链式护栏,护栏间距、刚度等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桥梁未实施危桥交通管制措施;未开展桥梁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
处理建议:建议对桥梁专项检测,明确桥梁现有承载能力和结构问题,限制交通;应对现有桥梁护栏进行临时隔离,确保行人车辆安全;应对桥梁实施监测;桥梁属省级文物,桥梁结构病害严重,应尽早组织实施桥梁加固维修。
(六)安乡县
督查组对安乡县6座城市桥梁进行了抽查,2座由安乡县住建部门负责管理,4座由安乡县交通部门负责管理。
检查发现,桥梁日常维护情况较差,桥区管理混乱,违章建筑较多,情况如下。
1.罗阳桥
主要问题:该桥于2014年5月竣工通车,无管养责任单位,未开展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工作;桥梁无标志标牌;桥体外侧违规挂附电力线缆。
处理建议:明确桥梁养管责任单位,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日常维护工作;拆除转移桥梁外侧违规挂附管线。
2.深柳桥
主要问题:该桥位于深柳路,属城市道路,桥梁由安乡县交通部门负责管养。桥梁日常管理不到位,桥面脏乱;伸缩缝胶条破损,护栏设置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护栏长度不足;梁体与防震挡块顶死;梁底铰缝脱落。
处理建议: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日常维护工作;对桥梁现有病害问题进行处理;对防护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护栏等防护设施立即进行整改。
3.大鲸港跨江特大桥
主要问题:该桥由省交通部门负责管养维护,2017年进行了一次加固改造。检查发现,按照城市桥梁标准,引桥段路缘石高度偏低,桥梁未设置防撞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引桥下存在较多违章建筑和商业经营,未预留桥梁检测通道,存在消防隐患。
处理建议:建议由安乡县交通部门将桥梁目前状况进行上报,请求处理;对桥下违建进行清除。
4.永乐桥
主要问题:该桥由安乡县交通部门负责管理。桥梁缺乏日常维护,桥面泊车无人管理;无标志标牌;伸缩缝、泄水孔等设施破损严重。
处理建议: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日常维护工作,加强桥区管理工作。
(七)津市市
目前津市市运营城市桥梁共6座,督查组对长山桥等4座桥梁进行了检查,其中1座桥梁由津市市住建部门管理,2座由津市市新洲工业园管委会负责管理,1座由津市市交通部门管理,1座由津市市城管部门管理,1座由津市监狱管理。
检查总体发现,运营桥梁按照城市桥梁使用,但部分桥梁养管移交工作未完成,责任主体众多,管理标准不一,桥梁未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工作。
1.长山桥
主要问题:该桥属城市桥梁,目前由津市市交通部门管理,2018年按照城市桥梁标准检测评定,技术状况等级为D级,属不合格桥梁,应立即进行加固大修。检查发现,现场未对危桥进行交通管制,设置限载限速设施;未进行危桥监测。
处理建议:应设置限高门等限载限速设施;桥梁所属道路交通量大,应对桥梁实施监测;应尽快组织危桥加固改造;应按照《常德市城市桥梁检测评估监督管理规定》开展桥梁检测评估。
2.胥家湖桥
主要问题:该桥于2018年2月竣工验收投入运营。津市市新洲工业园管委会负责管理。检查发现,目前桥梁无维管责任单位;桥梁未进行日常维护,伸缩缝、泄水孔堵塞严重,桥梁锥坡沉陷、开裂;桥梁护栏伸缩缝处未断开设置;未设置桥梁标志标牌和责任铭牌。
处理建议:应尽快明确桥梁维护责任单位,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管理维护;完善桥梁标志设施,对现有桥梁病害问题进行处理。
3.团湖桥
主要问题:该桥由津市市新洲工业园管委会负责管理,养管责任主体不明确;桥梁护栏伸缩缝处未断开设置,且间距过大,存在安全隐患;桥头道路高填方路基未设置护栏;未设置桥梁标志标牌和责任铭牌;桥面未施划交通标线。
处理建议:应尽快明确桥梁维护责任单位,规范开展桥梁检测评估和管理维护;完善桥梁标志设施和交通标线,对现有桥梁病害问题进行处理;在桥头高填方路段设置护栏。
4.汪家桥
主要问题:该桥由津市市住建部门管理,现场检查发现有桥区树木分枝侵占桥体;桥面局部沉陷等问题。
处理建议:加强日常维护,清理影响桥梁交通的树枝,对桥梁局部沉陷部位进行专项检测并维修。
(八)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负责管理的城市桥梁(隧道)共7座(不含景区内公园桥),桥梁均为今年新建桥梁,均由市政维护处负责管理维护,主体责任明确,日常管理基本正常。
三、督查发现的普遍问题和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督查发现,各区县市桥梁管理问题较多,桥梁管理涉及重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区县市住建部门和桥梁管理部门对现有桥梁安全管理,养护维护,检测评估和应急管理的各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熟悉,绝大部分区县市对《常德市城市桥梁检测评估监督管理规定》不了解,部分区县市桥梁管理基本框架未形成,管理混乱。
各区县市应提高城市桥梁安全管理重视程度,熟悉现有桥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制定本地区桥梁管理办法,规范开展桥梁定期检测和结果运用,及时掌握桥梁状况和安全隐患,科学制定桥梁养护维修计划,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准确实施桥梁管理维护。
(二)桥梁管理部门众多,管理标准不一,移交管理不重视,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责权不明。应尽快明确桥梁责权单位,统一管养技术标准,提升桥梁整体运营水平。
(三)危桥和病害严重桥梁的安全隐患重视不够。个别区县市危桥仍处于正常交通运行状态,缺乏针对性处理措施。各区县市应重点加强危桥管理,及时采取交通限制措施或封闭交通,实施桥梁安全监测,防止桥梁垮塌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对“带病”运行的危桥要按“一单四制”要求落实整改。
(四)随着城市扩容,城市桥梁由公路桥梁变更为城市桥梁现象普遍,但管理主体变更不及时,导致桥梁“脱管”现象普遍。各区县市应开展专题调研,尽早明确和规范区县市城市桥梁管理责任主体。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2日
抄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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