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9〕29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8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印发 |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工作的方案
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人常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作为十二个单位之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对象。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围绕企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聚焦我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不断强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域的工作监督,推动形成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助推“专业住建、质量住建、产业住建、廉洁住建、满意住建”阔步向前、全市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兴华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昌玉、沈明莉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熊新平、姜守维、吕正跃、王龙、刘宏斌、伍和平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接受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明莉兼任办公室主任,曹刚任副主任,童云、刘胜伟、潘峰、杨正杰、庄助民、黄道家、邓占桂、王建龙、马立辉、许小春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接受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736—7706488。
三、评议方式和责任单位
评议采取日常评估(20分)与民主测评(80分)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评估项目主要是局系统近两年来因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举报与投诉情况、交办问题处理情况以及被问责追责情况(责任单位:法制科)。
民主测评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占50分;全体市人大代表测评占15分;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测评占15分(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四、评议内容
1.日常评估内容(七个方面)
(1)因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中央、省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分别对应扣5分、1分。
(2)因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府优化办等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0.5分。
(3)因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立案查处的,每件(次)扣0.5分。
(4)在市人大评议调查过程中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线索,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通报的,每起(次)扣0.5分。
(5)因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每起(次)扣0.5分。
(6)违反评议工作“七严禁”规定,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次)扣0.5分。
(7)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其下属单位通报批评的,每起(次)扣0.5分。
2.民主测评重点内容(四个方面)
(1)政务服务情况。“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是否存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措施是否落实;进驻窗口事项梳理不全面、进驻不彻底、授权不充分、工作流程不顺畅的情况是否存在;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申请材料、拖延办理时限、涉企收费不公开等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踢皮球”等不担当的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企业、群众对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是否满意。
(2)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乱作为的情况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情况是否存在;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是否落实;违反法定程序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收代罚的情况是否存在。
(3)依法履职情况。各级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各项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的情况是否存在;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损害项目施工环境的情况处理是否及时有力;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涉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否及时有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情况是否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是否到位;落实“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减证便民”工作是否到位。
(4)监督管理情况。对领导班子、执法执收人员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是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向企业索拿卡要,到企业报销费用,收受企业礼品礼金、会员卡,接受宴请、游玩等活动安排的情况是否存在。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
(1)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印制下发接受评议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接受评议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公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举报方式,联系电话:7719582(法制科),7706488(机关纪委);邮寄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456号(邮编:415000);电子邮箱:570944980@qq.com。
(2)自查自纠。各下属单位、各科室部门对照评议内容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自纠报告于4月1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即查即改。各下属单位、各科室部门根据本职工作要点,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求和自查自纠情况,建立和完善管理规定并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对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2.评议调查阶段(4月下旬—10月上旬)
认真组织开展接受评议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做好与全体市人大代表、被评议单位服务的企业、被市人大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优化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络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自查自纠情况检查验收,负责处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线索查实;各责任单位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集中评议调查组听取汇报、看现场、明察暗访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虚心听取调查组的意见和建议。
3.落实整改阶段(8月上旬—11月上旬)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意见,全面、认真地落实整改。
4.接受评议阶段(11月上中旬)
接受市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民主测评,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参与。此次评议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而依法开展的工作监督,局系统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积极做好接受评议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化领导,统筹调度,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积极接受市人大评议,助推“五个住建”向前发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新闻报道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树立干部队伍新形象。与人大代表、建筑企业负责人、普通市民采取面对面的交流方式,开展互动交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理解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理,对自媒体、政府论坛反映的住建人防工作情况及时处置。
3.强化落实,严肃追责。为确保此次接受评议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将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追责问责,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对在日常评估中出现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被扣分的,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年度不能评为优岗;对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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