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梁滨江首府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6〕105号)要求,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机构对中梁·滨江首府项目进行了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四春
联系电话:0736-7718387
附件:中梁·滨江首府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情况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中梁·滨江首府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情况
序号 | 建筑类型 | 项目名称 | 完成单位 | 标识类别 | 标识星级 | 地区 | 建筑面积 (万m2) |
1. | 住宅建筑 | 中梁·滨江首府1#栋-39#栋(不包含4#、14#、24#、34#、36#栋) | 常德市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 设计标识 | 一星级 | 常德 | 2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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