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19〕7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方案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印发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
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9〕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建建〔2019〕186号)等文件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长期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度清欠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全面完成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根治行动,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两遏制、四覆盖、两清零”,即:有效遏制“三包一挂”行为,遏制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违法建设行为;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全覆盖、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全覆盖、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全覆盖、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企业责任
1.建设单位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必须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违法发包工程依法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须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未履行责任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认定上报建设单位及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造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极端讨薪事件的列入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榜”,所有在常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2.施工总承包企业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户管理,每一个项目必须在属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项目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立欠薪备用金;不得纵容或怂恿农民工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由讨要工程款,对本项目农民工有讨薪苗头的,应及时发现并劝阻。因施工单位未履行责任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认定上报施工单位及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造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极端讨薪事件的列入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榜”,在责令整改期间及列入“黑榜”之日起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内,不允许在常参加投标活动、不得在常承接新的建筑业务、不予办理新建项目施工许可证。
(二)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工资保障制度
1.实施“建设无欠薪工地行动”。推进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两无五落实”,建设无欠薪工地。即:无超过一个月未解决的工资支付纠纷、无经认定的欠薪行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失信行为认定及惩戒有关规定。对在建项目和已完工但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按照无欠薪工地评价指标开展全覆盖评价,通过企业自评和监管部门监督评价,督促项目整改达标。初次监督评价认定为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全市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诚信扣分处理;整改复查仍未达标的责令停工整改,将责任单位列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单位,并认定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列入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榜”。
2.全面清理拖欠工程款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根源。对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清理,将没有履行合同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单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尽快还款。对限期未改正的建设单位,列入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榜”,在建项目责令停止施工,新项目不予通过开工条件审查。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按照合同约定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汇总报属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首先确保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属地财政部门应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包保责任人。
3.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在建项目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市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云平台”报送实名制管理信息,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加强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实行人车分流,所有人员均应通过实名制通道进入施工现场。我局将组织各区县市每月核实实名制平台采集的信息,统计在建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覆盖率,定期发布各监管区域覆盖率排名,对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问题严重的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4.减轻诚信企业负担。推进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交存制度,推广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将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或总造价)的1.5%交存,建设和施工单位都没有被列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交存单位的,一个报建项目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0万。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申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之日前连续2年在本市有施工项目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降低交存比例,降幅为50%;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申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之日前连续3年在本市有施工项目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免于交存。对交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提高工资保证金交存比例,增幅为50%;对因拖欠工资列入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榜”的,增幅为100%。项目建设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被列入工资差异化交存管理单位的,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大力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1.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清理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以及未取得施工许可或批复擅自开工等行为,重点检查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因拖欠工资被投诉的项目、执行实名制管理等制度不到位的项目。对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坚决叫停并予以查处。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行为主体处罚一批、曝光一批,纳入资质管理和诚信管理。
2.推行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对诚实守信企业建设、施工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对诚实守信企业建设、施工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园区产业投资项目,推动先建后验、“拿地即开工”等改革。
(四)督促项目欠薪清零
1.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人社部门、公安部门的联动,及时移交欠薪案件信息,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建立本区域欠薪案件台账,定期逐级报送。对涉及外省企业的案件移交省住建厅实施跨省联动,对应急事件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2.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市县住建部门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及有关人员实施信用惩戒,记录上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常德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榜”,并与相关部门共享,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办理、执业资格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进行限制。
(五)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款监管
对排查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开发项目,要求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并对其中工程建设所需费用实行重点资金监管,防止预售款及相关工程费用被挪用,必须首先保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足额转入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令存在拖欠问题的建设、施工单位及时依法合理处置资产,回笼资金首先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11月30日前)
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已完工但存在欠薪隐患的工程项目,对照《常德市建筑工程“建设无欠薪工地行动”检查表》(附件1)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完善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有关设施的配备,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常德市建筑工程打击“三包一挂”及违规建设行动检查表》(附件2)进行自查,按照检查材料清单整理资料。12月2日前施工企业应将自查表(附件1、2)报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科(股)。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12月2日开始)
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逐个对标对表进行检查,按“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填写《常德市建筑工程“建设无欠薪工地攻坚行动”检查表》(附件1),对建设无欠薪工地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列入农民工工资差异化交存管理单位,记录上报不良行为,实施信用信息联合惩戒;填写《常德市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及违法建设行动项目检查表》(附件2),对存在“三包一挂”及违法建设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并曝光。
从2020年初开始我局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季度检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并根据“实名制平台”采集的信息,定期通报区域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覆盖率,对实名制工作未落实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汇总本区域工作开展情况、“两遏制、四覆盖、两清零”目标完成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形成《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报告》,于2019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科(联系人:彭菁菁,电话:7718620)。同时汇总报送本区域《常德市建筑工程“建设无欠薪工地攻坚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常德市建筑工程“三包一挂”及违法建设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欠薪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认识冬季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要求无退路,认识不能出现“温差”“偏差”落差”,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责任扛在肩上,全面完成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兴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沈明莉同志、熊新平同志任副组长,局领导吕正跃同志、姜守维同志、伍和平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建管科,庄助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立辉同志任副主任。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比照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拿出务实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全面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措施。
(三)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对存在欠薪隐患项目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有在建项目和存在欠薪隐患项目的总包企业在春节前必须留存不低于100万的农民工工资备用金,用于应急处置。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及时查明情况,督促企业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适时向社会通报情况,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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