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中心党委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落细、真整真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在认识上提高政治站位、在目标上明确整改任务、在组织上强化纪律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2020年1月6日,中心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巡察整改方案。2020年1月10日,中心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对照剖析,坚定决心,担当作为。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中心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形成了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单位(部门)联动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巡察整改以来,中心党委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三是严格督办落实,确保整改效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建立定期督办制度,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搜集整改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人完成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滞后、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整改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力。
(1)中心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建110的一名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以值班形式上班的问题立即整改。二是中心党委召开专题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检视剖析。三是整章建制,制定了城建服务热线值班工作制度,要求各值班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在值班期间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同时,对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等7大板块共31项制度进行了清理完善,并汇编成册。
(2)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3月至6月,市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后,提出了整改相关要求,2019年7月9日,我们就已经研究制定了《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暂行)》,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权力清单。要求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策,并下发到中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规定执行。
2、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0年1月8日,党委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3、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未落实。
(1)党委会在研究干部调任和提拔重用、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没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2020年1月10日,中心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在会上作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按相关规定对他提出了批评。党委书记表示,今后一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中心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调研不够,只有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没有调研报告和预案。
整改情况:2020年3月,我们印发了《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党委会议制度》,明确 “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畴,明确党委会上会程序等。中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充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和预案。
(3)中心党委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8日,党委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了湖南省委《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等相关文件。二是2020年3月19日,我们印发了《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党委会议制度》,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的顺序充分发表意见。
(4)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部分“三重一大”工程建设项目未上党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 2019年3月至6月,市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后,提出了整改相关要求,2019年7月9日,中心党委研究制定了《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暂行)》,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2020年1月10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明确了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凡“三重一大”事项必上党委会研究。市委巡察组进驻以来,共召开17次党委会,涉及到“三重一大”的事项都上会进行了研究。
4、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10日,中心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个人问题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整改情况及个人重大事项异动情况作出了报告。二是2020年2月20日,中心党委书记对未按要求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异动情况作出报告的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指出该问题后,2019年10月30日,我们召开党委会成立了意识分析研判小组,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二是2019年12月27日,向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党组汇报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0年1月15日,召开了述职述廉述责大会,各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报告之中。
6、党的基本理论学习薄弱。
(1)未组织职工对湖南日报晨风系列评论等进行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8日,党委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了湖南日报晨风系列评论等内容。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
(2)存在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指出该问题后,2019年11月6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0年3月,我们制定了《2020年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内容安排》,对每个月的中心组学习作出详细安排,明确到责任人。
(3)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委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指出该问题后, 2019年11月6日,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4)基本理论知识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20日,中心党委组织所属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57人参考,全部达到90分以上。二是制定了“学习强国”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引导,要求每人每天必须登录学习。中心党委每周对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简化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6日,我们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政策文件规定。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未落实试用期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人事科对2016年7月选拔任免的1名同志试用期的现实表现进行调查核实,该同志2016年度考核称职,2017年度考核优秀,符合试用期转正的条件。二是2020年3月6日,我们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干部人事政策文件规定。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程序。
(3)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时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在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未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行为作了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也对其工作方式提出了批评。党委书记表示,今后讨论决定任免干部时,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末位表态。
(4)干部选拔任用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7月、8月选拔任用的2名干部缺个别座谈推荐材料作了情况说明,并补全了相关资料。二是2020年3月6日,我们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三是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干部选拔工作程序。
(5)重要岗位长年未按规定交流轮岗。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通知要求,我单位新《三定方案》暂缓实施,2020年3月19日召开了党委会,对重要岗位长年未按规定交流轮岗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调整干部。
8、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落实不到位。
(1)“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心机关全体人员及所属单位科级干部共30本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清理,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并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二是对4名同志 “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的问题,进行了核查、补充资料,并重新认定。
(2)重要档案材料缺失,部分档案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二是对照整改问题清单,补全了重要档案材料。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明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3)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存在瑕疵,党员身份需认定。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调查询问、查阅档案,原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党支部对1名党员预备期未满提前转正的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建议认定该同志党员身份属实。二是经中心党委研究,将该问题向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直属机关党委汇报,并由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直属机关党委出具了认定该同志党员身份属实的证明。
(四)公务员身份存疑。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人事科、监察室对2名公务员身份存疑同志的个人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二是召开党委会议对2名同志公务员身份存疑的问题进行研究,依据当时的参公人员登记政策,建议认定该两名同志公务员身份属实。
9、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20日,党委书记对本单位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0年3月5日,党委书记对市排水处党支部书记、市节水办党支部副书记、原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党委书记要求,今后各党支部一定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并对党员个人记录本加强管理。
(2)未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整改情况:2020年3月,我们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中心所属5个党支部都结合业务工作制定了全年党建工作计划。
(3)党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3日,中心党委督促市节水办党支部更新了党务公开栏,并要求市节水办党支部坚持对党务公开栏进行更新。二是2020年3月5日,党委书记对市节水办党支部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20日,党委书记对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书记对2名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督促退休干部党支部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并将开展情况上传到智慧党建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认真填写了党员积分管理台账,严格实行党员积分管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
(1)中心违规给抽调人员发放差旅费;
整改情况:我单位3名同志因抽调桃花源指挥部工作,报销了差旅费款项。根据《常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常财发〔2014〕5号)自清自查,核减后,只有2名同志超标报销了差旅费。该2名同志已将超标款全额退回,并上缴市财政。
(2)存在一张公务接待函多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16日,党委书记对分管办公室副主任、财务科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该两名同志写出了深刻的个人检讨。二是修订完善了《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标准接待。
(3)机埠泵站人员管理不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第一巡察组下达立巡立改意见书之后,市排水处立行立改,已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对值班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加强值班纪律巡查力度,完善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及时纠正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巡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布同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各泵站人员到岗、值班到位。三是启动了排水数控中心项目,对穿紫河沿线11处泵站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建了排水数字化后台,通过网络技术对接入泵站遥信、遥测、遥控,实现对泵站的运行、值班、设备安全运转等情况实时监管,并逐步完善相关操作与管理制度。该问题已于2019年11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第一巡察组,同时报送市委巡察办备案。
11、存在享乐主义。
(1)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16日,超标准乘坐高铁的1名干部已退还超标款。二是2020年2月25日,纪委书记对该同志对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加强财务报销票据的审査。
(2)超标准购买服装。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原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及7家下属单位职工共19人代表市住建局参加七运会广播体操比赛,超标购买了一批服装。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湘工办发〔2015〕4号)自清自查,2020年3月30日之前,原市公用事业局机关、市排水处、市道管处、市节水办、市燃气办、市混办、市桥管处7家单位共19人已将超标金额全额退回并上缴市财政。二是2020年3月16日,党委书记对工会主席进行了谈话提醒。2020年3月17日,中心监察室主任对中心财务科长、市排水处财务人员、市节水办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规范管理工会经费,严格按标准开展工会文体活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通知要求,我单位新《三定方案》暂缓实施,2020年3月19日党委会上,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一致意见,未调整干部之前,我们加强监督检查,同时督促市排水处先做好内控管理。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调整干部。二是市排水处全面加强单位制度建设,对岗位工作人员职责、采购流程、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采购、财务报账严格实行“先预审再实行、先验收后报账”的程序,市排水处纪检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强化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13、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到位。
(1)备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中心人事科对未进行出国(境)备案登记的1名副科级干部在市公安局进行了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备案登记台账并到上报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规范备案管理,应备尽备。
(2)证件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中心人事科督促未及时上交证照的3名同志将证照已经上交组织保管。二是2020年2月20日,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书记对其中2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020年2月20日,原市政公用事业执法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对其中1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证件管理,督促干部在出国(境)回国后,及时将证照上交组织保管。
(3)审批不规范,没有建立审批台账,出国(境)审查表没有存档。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3月6日,我们组织人事干部对《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管干部因私事出入(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严格按规定建立了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审批台账,并对出国(境)审查表进行存档。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4、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违规给受处分人员发放绩效奖。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23日,市排水处1名同志退还了违规发放的绩效奖并上缴财政。二是2020年3月5日,中心纪委书记对该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党委一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我中心的整改还只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一些中长期整改问题需要继续推进、持续整改。下一步,中心党委将克服“过关”思想,持续深入、持之以恒地抓好后续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抓好后续整改落实。中心党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久久为功。对已经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管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杜绝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保持关注,对照时间节点,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注重整章建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重新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持续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巡察成果转化。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自觉把巡视整改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顿,认真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坚实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36-7719813;邮政信箱:常德市武陵大道456号(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电子邮箱:16891059@qq.com。
中共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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