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湖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洞庭区乡公路管理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中心,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桃花源分局:
《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4日
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
(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以下简称“信息登记”)工作,提高信息登记效率,根据《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湘建质〔2025〕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用于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以下简称“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
本指引所称小散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限额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等有关活动。主要包括:
(一)限额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二)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工业建筑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三)限额以下的城镇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或改造活动;
(四)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施工活动;
(五)限额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
(六)限额以下的冷库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七)限额以下的城镇燃气、给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八)限额以下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土建施工活动;
(九)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十)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二、信息登记主体及责任
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制度。
乡镇(街道)负责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以下简称“信息登记”)。小散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按要求向乡镇(街道)提供信息登记材料,并对信息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乡镇(街道)的信息登记责任包括: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受理、核实建设单位提交的信息登记材料,告知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建立辖区内小散工程台账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乡镇(街道)可以委托本辖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开展小散工程的信息登记、安全巡查、宣传教育、预警提醒等工作。
建设单位的信息登记责任包括:按要求将小散工程基本情况、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等材料如实提供给乡镇(街道),配合乡镇(街道)完成信息登记,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类小散工程,装修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乡镇(街道)进行信息登记。[有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无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机构的,向乡镇(街道)申报。]
三、信息登记流程
(一)小散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填写《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1),向乡镇(街道)提交信息登记材料。
(二)乡镇(街道)应及时受理、核实建设单位提交的登记材料,对信息登记存在明显敷衍或错误的,提醒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补充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予以盖章登记。
(三)乡镇(街道)建立辖区内小散工程台账和安全管理档案(附件2)。对已办结信息登记流程的小散工程,乡镇(街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小散工程台账并将信息登记材料归档。
(四)建设单位应将办结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张贴在小散工程所在地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五)乡镇(街道)在办理信息登记时,发现小散工程存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六类应重点监管情形的,应及时函告属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六)小散工程在施工结束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填写《小散工程完工报告》(附件3),告知乡镇(街道)完工情况,由乡镇(街道)在小散工程台账中销号闭环。
(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系统”)上线后,乡镇(街道)指导建设单位在系统完成信息登记。由物业服务企业受理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类小散工程,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系统完成信息登记。系统上线前,乡镇(街道)应采取现场登记的方式落实信息登记制度。
附件:1.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
2.小散工程登记台账
3.小散工程完工报告
附件1
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及主要施工内容 | |||
建设单位 | 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施工单位 | 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 | 存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六类施工情形需填写此项 | 联系电话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日期 | ||
工程类别 | □限额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工业建筑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限额以下的城镇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或改造活动; □限额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土建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冷库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城镇燃气、给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土建施工活动; □限额以下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土建施工活动; □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 ||
是否存在下列六类情形 | □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含地下室)施工且涉及动火作业的小散工程; □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小散工程;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改变房屋用途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小散工程; □含开挖深度3米以上基坑(沟槽)或冷库工程土建施工等危险性较大施工内容的小散工程;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小散工程; □其他按规定应当纳入重点监管的小散工程。 | ||
登记材料 | 1.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 2.施工作业方案;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中存在六类施工情形的小散工程需提供此项);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中存在六类施工情形的小散工程需提供此项); 5.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 6.项目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 ||
备注 | 1.建设单位应准确填写小散工程基本信息; 2.建设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3.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受理单位各留一份,工程现场公示一份。 |
建设单位(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县(区)乡镇(街道)小散工程登记台账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计划工期 | 建设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 是否存在六类应重点监管施工情形 | 完工时间 |
1 | |||||||
2 | |||||||
说明:乡镇(街道)根据《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台账,同时对每个小散工程建立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档案包含该小散工程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申请表》及信息登记材料、《小散工程完工报告》等。
附件3
小散工程完工报告
一、工程完成情况
1.实际完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是否按计划完工:□是 □否(若否,请说明原因):
3.工程内容完成情况(如有调整或未完成部分需说明):
二、工程质量验收
1.施工单位自验结果:□ 合格 □ 不合格(若不合格,需说明整改情况)
2.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通过 □ 不通过(若不通过,请说明原因及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盖章/签字)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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