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城区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常建通〔2020〕28号
局有关科室、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德山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落实常德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2020年第1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和规范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将市城区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物业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1.统筹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或制定物业管理规划:常德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会同发改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等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组织开展物业管理行业调研活动;
3.负责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市江北城区物业保修金的收取和管理。
二、市住保中心物业服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
2.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和信用信息评价;
3.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价格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对“四区”城市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单项工作进行考评;
5.负责市城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单位处理市城区物业管理重大矛盾纠纷及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信访回复;
7.联系常德市物业管理协会。
三、区物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区物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指导街道社区组织、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换届和日常活动;
3.指导街道社区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换届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培训;
4.组织辖区内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5.组织辖区内的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
6.负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备案工作,建立物业区域资料档案;
7.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示工作,配合市住保中心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考核和信用信息评价工作;
8.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使用;
9.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新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物业管理区域的交接工作;
10.负责调解处理辖区内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信访和投诉;
11.指导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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