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20〕39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
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农村危房改造、混凝土市场、燃气市场等领域开展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全面清理和打击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治理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营造和谐有序环境,切实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正锡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彭家明、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局长刘兴华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委员樊景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培桂、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副局长沈明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沈明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建管科科长庄助民、房地产开发监管科科长马立辉、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傅义、物业监管科科长许小春、村镇科科长阙兴国和市质安站主任童云、市征收处主任祁涛、执法支队支队长黄道家、市招标办主任朱一民、市混办主任彭立平、市燃气办主任吴青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胡宗波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及市直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本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细化整治方案,负责组织和实施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行业实际,紧盯行业乱象,深挖行业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
(一)建筑施工领域整治重点
1.有组织地恶意强揽工程项目或强行推荐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强行肢解分包工程的;2.通过暴力胁迫方式阻挠合法建筑材料进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的;3.有组织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恶意阻断施工道路、强行拉闸限电、停水停电,违法阻挠正常建筑施工的;4.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暴力讨薪的;5.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强揽工程项目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整治重点
1.非法组织、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敲诈勒索的;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活动的;3.聚众围堵招投标活动现场,威胁、强迫、利诱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的;4.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寻衅滋事,闹访、缠访、恶意投诉,以投诉、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6.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假投标的;7.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的。
(三)房地产开发领域整治重点
1.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非法控制招投标、煽动闹事、强行阻工、强揽工程的;2.强行向开发企业运送建筑材料,强买强卖,收取地方保护费的;3.以维权名义实施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的;4.垄断房源,操纵房价,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恶意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5.在销售过程中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等信息的;6.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预售、销售广告,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的;7.未经验收合格达到交付条件,违规将房屋交付使用的。
(四)房地产中介领域整治重点
1.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欺骗、敲诈客户交易的;2.哄抬房价,恐吓、威胁客户的;3.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的;4.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的;5.有预谋地强迫交易或非法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的;6.采取暴力胁迫手段驱逐租户的;7.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诚意金及其他保证金和定金的;8.违规开展住房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首付贷”“租金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
(五)物业管理领域整治重点
1.物业企业采取停水、停电、限水、限电等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2.纠集社会不法人员以暴力、威胁手段私闯住宅,强行收取物业费用的;3.物业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后,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特别是物业企业不按合同约定内容和事项提供相应物业服务的;4.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恶意拖欠物业费和煽动、串联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并以不正当理由寻衅滋事,造成小区管理秩序混乱的;5.为业主强制指定搬运服务和强行推销装修材料和装修公司,以不服从指定搬运或者不缴纳搬运进场费用为由设置障碍,影响业主对所购住宅及公共设施的正常入住和使用的。
(六)房屋征收领域整治重点
1.房屋征收过程中煽动闹事、暴力抗法、聚众扰乱征收秩序、违规评估、恶意套取非法利益和非法强拆的;2.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房屋征收的。
(七)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整治重点
1.有组织地强揽危房改造工程、强供建材,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中阻拦施工强揽生意,聚众闹事的;2.操纵绑架基层组织,虚报数量、编造材料,骗取、套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指标和补助资金的;3.诱骗、胁迫农户上缴回扣、好处费、手续费或强行克扣、截留、私分危改补助资金的;4.违反危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挤占、挪用危改资金的;5.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审批认定危房改造对象的。
(八)混凝土市场领域整治重点
1.扰乱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正常秩序,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冲关,有组织地违法阻挠正常建设的;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在施工机具、建筑材料进场时阻拦施工的;3.对水泥、砂石、粉煤灰等原材料和混凝土强买强卖的;4.控制搅拌站进出通道,阻碍企业车辆正常通行的。
(九)燃气市场领域整治重点
1.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2.非法经营,干扰正常燃气市场秩序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6月8日开始,于2020年11月3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认真学习专项整治方案,研究制定行业整治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宣讲政策法规、明确打击重点、公示举报电话,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7月30日开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深入细致开展行业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排查,确保排查部位一个不漏、排查内容一项不少,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底子清楚。
(三)打击整治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认真分析研判摸排发现的问题,属行业乱象问题交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属涉黑涉恶或拿捏不准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漏洞,总结经验和方法,研究制定行业领域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站位上要再提高。开展住建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是贯彻“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五个住建”的有力抓手,各级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上来。
(二)担当上要再加力。开展专项整治是今年上半年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夺取扫黑除恶全面胜利的关键一招,各级要坚持不懈持续发力,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下沉一线抓排查、动真碰硬抓整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
(三)成效上要再提升。此次专项整治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级要紧密围绕提升实效下功夫做文章,既要把开会、发文、摸排作为落实专项整治的重要环节,更要把发现了多少问题、移交了多少线索、治理了多少乱象、制定了多少措施作为专项整治硬指标,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地专项整治办公室于2020年6月20日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摸底排查小结,2020年10月8日前报送典型案例及打击整治小结,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儒祥
联系电话:0736—7710197 ;18229636273
邮 箱:6103524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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