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三包一挂”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主管部门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公司在实施××项目时,委派的项目经理每周只去施工现场一天,未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未尽到项目经理应尽的工作职责。××公司也未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理,且无法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存在转包行为。
(二)法律依据
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参与项目实际管理,涉嫌转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三)处理结果
已移交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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