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0年1-7月份全市县以上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运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的通报--常建通〔2020〕5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
2020年1-7月,我局对全市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开展情况及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进展进行了现场督查,现结合常德市污水处理设施管控调度系统运行情况,将1-7月全市县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1.减排情况。全市11座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1-7月份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2479.54吨,氨氮(NH3-N)1251.64吨,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111.5mg/L、氨氮(NH3-N)浓度达到11.18mg/L;削减化学需氧量(COD)靠前的是市城区北控碧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963.45吨)、汉寿县(1618.85吨),削减氨氮(NH3-N)靠前的是市城区北控碧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414.72吨)、汉寿县(133.94吨)。
2.运行情况。1-7月份全市11座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1196.34万吨,平均运行负荷率为108.4%,其中北控碧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153.7%。
3.项目进展。一是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市城区北控碧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开工、15万吨/日尾水湿地工程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皇木关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扩建工程开工在建、江南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扩建工程已正式运行、桃源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工在建、桃源县东区污水处理厂厂内工程已完工(正在建设配套管网)、安乡县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正处于试运行阶段。二是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方面。1-7月,2020年全市县以上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投资3.35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占比27.98%。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正在编制中,其余各区县未启动该项工作。三是黑臭水体整治方面。2020年全市14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开工9个,其余5个均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具体为汉寿县南郊明渠、桃源县新桥港黑臭水体、桃源县胡家潭内河黑臭水体、石门县体育渠、津市市东城吉安驾校臭水塘。
二、存在的问题
1.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北控碧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扩建工程、桃源县东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皇木关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扩建工程进度偏慢。
2.各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1-7月底澧县污水处理厂平均化学需氧量(COD)进水浓度105.81mg/L、石门县污水处理厂平均化学需氧量(COD)进水浓度114.80mg/L、安乡县污水处理厂平均生化需氧量(BOD)进水浓度17.56mg/L、石门县污水处理厂平均生化需氧量(BOD)进水浓度38.33mg/L。
3.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进展缓慢。各区县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进度滞后。各区县市雨水管网新建、污水管网新建、雨污分流改造进度总体偏慢,完成情况与2020年县以上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年度完成目标差距较大。
4.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度滞后。汉寿县(1个)、桃源县(2个)、石门县(1个)、津市市(1个)仍未开工。
5.信息上报不及时。个别区县市信息上报工作欠认真,存在因迟报、缓报延误工作等现象。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进度。做好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收尾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未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要加快进度,基本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做好调试收尾工作,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出水水质超标、运行负荷率不足、超负荷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置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按要求整改到位。建议各区县市污水处理厂配备双回路电源,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3.认真落实常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区县市按要求制定本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一厂一策”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年度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020年9月底前报将实施方案报常德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城市水务科)备案。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雨水管网新建、污水管网新建、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完成县以上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4.加大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协调督导力度。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推动未开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5.加强对信息上报工作的督导。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上报工作的督导、核查工作,确保数据的严谨性和准确性。按时、按要求上报文件资料,对存在漏报、迟报、未报问题的单位在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时将予以扣分。
附件: 1.全市县以上污水处理厂1-7月份运行情况一览表
2.2020年1-7月份常德市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表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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