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建通〔2020〕55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安〔2020〕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湘建函〔2020〕8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函〔2020〕45号)、《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20〕3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转变理念,狠抓预防治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抓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力、活动扎实、效果明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常德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兴华;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昌玉、沈明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熊新平、姜守维、吕正跃;
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龙;
局党组成员唐述安,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伍和平;
督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雷林。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姜守维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杰凯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成员单位:局办公室、研究室、人事科、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一科、二科、勘察设计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监督管理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城市水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市海绵城市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局建设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房产执法大队、市政公用执法大队、燃气办、桥管处、管网办、征收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本文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任务
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安委有关文件,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中,涉及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的整治任务包括:牵头负责1个专项整治方案,即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参与负责2个专题方案,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参与负责6个专项整治方案,即: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工业园区安全、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企业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围绕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源头风险防范、提升应对处置能力和推进深化改革等六个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分级分批组织单位班子成员、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深入系统宣传。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沅澧行”等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项目。要结合曝光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四不两直”等多种手段,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四是适时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固基强本“补短板”“攻弱项”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确保属地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准确、指导发力精准。
(二)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会三长”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长、体检长、应急长),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突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管控制度、警示报告制度,完善安全风险研判责任体系,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四是积极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企业要推广运用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项目级)等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高企业对项目管控能力,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风险。
(三)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实施(实施方案见附件)。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标对项省实施方案,重点就城市体检、城市安全韧性、既有建筑物改建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要主动担当,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协同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整治成效。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工业园区安全、危险废物安全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总体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暑(2020年7月)。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根据附件3明确的工作责任清单和市安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大攻坚力度,完善治理措施,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大力推广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年11月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至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并于2022年11月5日前报送三年行动总结报告。
四、强化组织保障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
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要综合运用日常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检查以及季度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和一线现场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市局将结合季度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大对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适时开展现场督导。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地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予以约谈,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杰凯 7722221 15886678811
王 辉 7722221 18175633838
附件:1.常德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常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3.常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责任清单
4.常德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和路线图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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