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20〕60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管理区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武陵区棚改办:
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完成。要加强工作调度,抓好工作落实落细,2020年10月底前,要实现历年欠账清零以及2020年计划任务全部开工,2019年前计划任务有调整的,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规定,以该年度县级政府(管委会)出具的调整文件核定计划任务;2020年11月底前,2019年项目基本建成,租赁补贴发放到位。
二、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做好审计和绩效评价迎检工作。各地要根据完成计划任务和审计反馈问题自行清理情况,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对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要报请县级政府(管委会)协调处理,确保任务落实,坚决杜绝资金和住房闲置问题。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湖南监管局规定的清单,及时、全面的准备和提交资料,2020年各地上报市住建局的绩效考核资料也须与清单一致。
三、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实质应用信息系统。各地要围绕住房保障“扩面、提质、增效”目标任务,拿出具体工作举措。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要将房源数量、在保家庭、轮候家庭3类基础数据录入信息系统,2020年12月前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申请、审核、配租、发放等业务功能。加快推进公租房示范小区建设工作,津市市、临澧县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情况资料报送。
四、统筹谋划量力而行,合理确定计划任务。各地要在合理界定、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的前提下,全面摸底待改造棚户区底数,科学规划,按政策要求建好棚改项目库。对2021年的棚改和公租房建设工作,各地要尽早谋划,科学论证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合理设定年度目标任务,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拟实施的项目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无计划申报。
五、依法依规调解矛盾,抓好信访问题处理。今年是3年棚改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系统梳理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信访问题,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协调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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