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常德市开展督察“回头看”的各项配合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常德市开展督察“回头看”的各项配合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湘环督办﹝2020﹞10号)、《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常突环改〔2020〕5号)、《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突环改〔2020〕7号)要求,确保我局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高效运行,全面整改到位,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建系统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负责调度、指挥十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组 长:刘兴华
副组长:陈昌玉 沈明莉 熊新平 姜守维 王 龙
刘宏斌 唐述安 伍和平 陈家海 吕正跃
付忠革
成 员: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研究室、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建管科、村镇科、城建一科、城建二科、联合验收科、设计科、水务科、海绵办、质安站、执法支队、市政执法大队、管网办、信息中心、桥管处、混办、污管办等单位负责人与各区县(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含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设立十个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文件组、宣传报道组、督办问责组、督导整改一组、督导整改二组、督导整改三组、督导整改四组、督导整改五组、督导整改六组等十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已交办的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1-3)。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姜守维
成 员:高杨、何铨、张杰、周典臻
责任单位:办公室、水务科、海绵办、污管办
主要职责:负责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事项的综合协调、调度、反馈;负责传达“回头看”督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市住建系统“回头看”督察工作相关会议。
(二)资料文件组
组 长:姜守维
成 员:龚玉元、刘杰、杨萍、熊珊
责任单位:水务科、办公室、污管办
主要职责:负责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事项办结资料收集、报送及资料留档等工作;负责有关会议记录;负责材料起草工作,包括:领导汇报材料及环保督察相关工作的总结情况等。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陈昌玉
成 员:邬同林、刘重岐
责任单位:研究室、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回头看”相关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四)督办问责组
组 长:陈家海
成 员:杨柳、黎锋
责任单位:局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情况反馈的情况,在配合督察过程中发现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依法严肃、精准、有效问责相关人员。
(五)督导整改一组
组 长:姜守维
成 员:何铨、周典臻
责任单位:水务科、污管办
主要职责:负责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供水管理等问题边督边改、情况反馈的现场核查与协调整改,负责拟定上述问题办理情况报告;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区县(市)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
(六)督导整改二组
组 长:沈明莉
成 员:庄助民、童云、黄道家、彭立平
责任单位:建管科、质安站、执法支队、混办
主要职责:负责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建筑工地违规施工产生噪音、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及噪音等问题边督边改、情况反馈的现场核查与协调整改,负责拟定上述问题办理情况报告。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区县(市)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
(七)督导整改三组
组 长:吕正跃
成 员:熊健、杨杰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科、管网办
主要职责:负责涉及工程的各整改项目方案制定、设计、施工等环节技术指导及监督工作;负责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管网相关问题边督边改、情况反馈的现场核查与协调整改,负责拟定上述问题办理情况报告。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区县(市)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
(八)督导整改四组
组 长:唐述安
成 员:阙兴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村镇科
主要职责:负责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乡镇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等问题边督边改、情况反馈的现场核查与协调整改,负责拟定上述问题办理情况报告。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区县(市)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
(九)督导整改五组
组 长:伍和平
成 员:戴晓军、范莎、何铨、刘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建一科、城建二科、水务科、市桥管处
主要职责:负责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桥梁噪音污染问题及与环保相关的城建项目边督边改、情况反馈的现场核查与协调整改,负责拟定上述问题办理情况报告。负责协调、指导有关区县(市)住建局开展相关工作。
(十)督导整改六组
组 长:付忠革
成 员:刘华、周典臻
责任单位:市海绵中心、污管办
主要职责:负责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城区排水机埠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行问题与城区二次供水、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等问题边督边改、情况反馈的现场核查与协调整改,负责拟定上述问题办理情况报告。
三、任务交办制度
(一)交办流转程序
1.综合协调组接收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常德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任务交办单》,根据交办内容、交办要求、完成时间及时对任务进行分办。
2.局系统对应的承办单位落实事项办理流转程序。事项办结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报至资料文件组办公地点。
3.资料文件组负责收集事项办结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存档留存后送至市综合协调组办公地点。
(二)交办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对相关事项的办结负责,办结材料须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报资料文件组。
2.对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的所有事项,综合协调组“即收即转”,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流转;各责任单位“即收即办”,在受理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办理回复;对交办事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将退回重报。
3.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交办事项,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承办问题的汇总、协调,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配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交办任务。
附件:1.全市住建系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清单
2.全市住建系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任务清单
3.全市住建系统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办结信访件群众再次投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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