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20〕71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印发 |
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11月29日,衡阳市耒阳市源江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截至日前,2人获救,仍有13人被困,下落不明;1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关闭2个月后,因企业自行拆除设备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 24人被困井下,经30小时救援,只有1人获救,23人遇难。11月30日上午、12月6日上午,国务院和省安委先后召开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起事故批示精神,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气候变化多端,抢工期,赶进度,发生思想松懈和违法违规“回潮”等现象突出,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11·29”“12·4”事故指示批示及国务院安委和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吸取“11.29”“1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新年度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安全稳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1.建筑施工: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五投入”“五到位”不兑现问题;严查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排查深基坑、脚手架、支模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工地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情况;督导在建工地落实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日常教育;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严格坚持按章作业;复查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需整改项目落实整改的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城市桥梁(隧道)、道路:重点排查职责权限已明确管理的城市桥梁、隧道、道路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复查属D级危桥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应对今冬明春极端恶劣气候应急准备落实情况;督查城市桥梁、隧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二科、市城市桥梁管理处、市城市道路管理处、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城镇燃气:督导冬季保供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各供应网点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对燃气储气站(罐)、高中压门站、供气高压管网、汽车加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漏落实工作;督查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情况;督查燃气企业开展冬季用气安全教育“进社区、进用户”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二科、市热力燃气管理办公室、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城镇供水:重点检查供水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设备运行、水质检测、监控网络安全运行情况;督导应对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水务科、市自来水公司、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商品混凝土:重点排查企业生产、运输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督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存有质量问题和被省、市季度督查通报企业存在问题整改实施复查,严把混凝土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市商砼办、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物业住宅小区:重点排查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通道存在的安全隐患;督查小区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物业监督管理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住保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局)。
7.人防工程:重点排查大型地下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通道存在的隐患;督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演练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8.农村危房和城镇危房:重点排查各属地管理部门和街道、社区、乡(镇)对“两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消除监管“盲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房屋征收管理处。
三、工作排查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自2020年12月1日开始至2021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7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行动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分工,明确责任。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与责任单位配合,参与方案制定,积极配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百日行动进行专题部署,列出时间表、任务书,有目的有节奏有步骤有重点的推进行动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8日-2021年2月28日)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推进百日行动,充分利用执法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各重点场所进行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并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对本地本行业领域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到位,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1年3月1日一2021年3月10日)
市住建局将联合督查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行动开展不力地区和部门进行全市通报并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百日行动是深刻吸取“11·29”和“12·4”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及会议精神,确保我市“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百日行动各项工作,努力实现“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要充分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积极履行行业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营造與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大对百日行动及本地区本行业当前重点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邀请主流媒体参与百日行动,实行安全隐患和典型事故周曝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于12月9日前,将行业领域的专项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局安监科,从12月8日起,每两周上报一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的情况、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曝光情况等。2021年3月8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加盖公章后报市住建局安监科。
联 系 人:张环力
联系电话: 13511199128
邮 箱:3140521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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