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常建通〔2021〕3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区(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一方平安。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印发 |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发展思想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住建(人防)系统实际,现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统揽,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安全生产执法评价等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和追责问责,执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事故一票否决制;加强“水(供水)、气(供气)、工(建筑工地)、桥(城市桥梁隧道)、物(物业小区)、混(混凝土)、防(人防工程)”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亡人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生产考核事故追责问责;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汛期和冰雪灾害天气期间的应急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落实工人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之际,为常德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住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答卷。
二、工作目标
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坚决、两个确保”目标,建筑施工领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杜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严格控制职业病事故,严格控制工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住建厅认可的指标范围以内。供水、燃气、桥梁、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不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全市住建(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始终稳定向好。
三、工作要点
(一)强化“三个”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单位要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年内组织不少于2次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理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厘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定期研究决定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和失职追责办法等五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继续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定人、定岗、定责”的要求,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学习,年内要结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1至2次系统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培训,要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执法评价”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工作,对无视安全生产,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的单位一律实行“零容忍”,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严格执行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在评优评先、安全认定等方面实行年度“一票否决”,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中,从严审批。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单位,要认真追查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21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失职追责制度,对发生事故的区县市,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评先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不履职和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区域或项目监督人员实行严肃追责。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隐患“查源头、追主责”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预防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安等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督促企业开展岗前教育和晨会工作,每天上班开好5-10分钟晨会,重点宣讲安全知识。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理工作,适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由市建设人才发展指导中心牵头,年内举办2-3期全市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扎实开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是三年行动的第二年,各单位要继续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总体进度安排,开展集中攻坚行动,要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采取“挂牌督战”方式,加大攻坚力度,完善治理措施,加强跟踪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全面实施闭环管理,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整治任务。
二是扎实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是住建部部署的一项中心工作,6月底之前要全面完成清查排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部署,向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成立工作专班,迅速落实方案制定工作,深入开展主城区建成区既有和在建房屋全面摸排,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工作。2021年,各单位要继续按照省安委和省住建厅关于执法评价排名工作要求,继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执法,继续狠抓安全监管职责和执法职能落实,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实现拟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等专题活动。各单位要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行业监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实际效果,扎实开展专题活动。
(三)落实日常监管工作
2021年,我局将继续突出建筑施工、燃气、供水、城市桥梁隧道、物业小区、混凝土、人防工程等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行业系统安全稳定。
1.建筑施工:要以宣贯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中心,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以机械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为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台账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整治是否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重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检测管理是否存在挂靠安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分项管控工作落实,把好施工现场的方案审查、实施监督、公示等环节关。二是严防高处坠落。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操作,规范高处悬挂作业备案登记、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加大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内部监督力度,构建科学规范、高效严谨的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监管,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三是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健全项目部消防管理机制和责任清单,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和落实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民工宿舍用电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器材的操作技能。加强对建筑工地饮食安全的监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将食品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2.城镇燃气:继续深入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以“无证经营”和“不报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整治重点。加强管道燃气和供应网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重点对燃气储气站(罐)、高中压门站、供气高压管网、汽车加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检漏,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严厉查处非法开工导致燃气管道泄漏事件,切实加强对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燃气站点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储存、罐装燃气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用气的入户检查和宣传,消除违章用气安全隐患。要积极探索和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形成长期有效的行业管理体系。要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加强对区县市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整合资源,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分区域组建应急管理队伍,有效提升综合应急处突能力。
3.供水:继续开展城镇供水安全专项整治,以重大危险源、出厂水质、24小时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整治重大危险源整改不到位、出厂水质不达标和24小时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继续加强供水行业安全巡查,一旦出现水管破裂、水表损坏等现象,要第一时间出动并整改到位,消除社会负面影响。继续加强供水应急方案的修订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做好安全饮水应急工作。加强城镇二次供水安全监管,让居民饮上放心水和安全水,要适时指导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积极主动为政府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城市桥梁隧道:继续开展城市桥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开展常规性桥梁安全检测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提前制定整改时间和整改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整改。要加强请示沟通,对于重大桥梁安全隐患问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交流,请求给予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要加强冰冻、大风等恶劣天下应急处置工作,重点要落实好物资、人员、器材的准备工作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遇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处置。要进一步理顺市本级和区县市城市桥梁管理机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专业指导,加大对四类和D级危桥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要进一步督促沅江隧道公司严格执行国家隧道管理有关技术标准,不断提升隧道安全运营管理水平,同时强化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5.小区物业:要继续督促各小区物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消防设施为重点,深入整治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电梯、电线、照明设备方面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维修更换。要根据气候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安排专员入户开展安全用气、用电宣传,严格防止小区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倡导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物业小区活动。
6.人防工程:要继续开展人防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通道被堵塞等行为,要对城区现有人防工程进行全面的摸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加强监督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整改。人防在建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把好施工现场设备安全关。
7.商品混凝土:要继续开展商品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定2021年质量安全防控工作方案,有计划的组织开展行动。要加强对混凝土生产厂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岗位人员履职、安全运输等情况检查,混凝土管理监督机构要深刻汲取混凝土行业内发生的一系列工程质量事故和亡人事故教训,严防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引发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年内要对所有商品混凝土企业出厂商品质量实行严控严管,质量抽检合格率必须达100%,要督导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理顺商混企业管理体制,落实行政监管主体责任。
8.城镇危房:要严格落实城镇危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建账工作,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开展农村房屋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格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9.市政基础设施:严进一步落实日常巡查工作,确保隐患“即查即改”,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调研,不断完善排水防涝机制,加强防涝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排涝处突应急能力,确保暴雨极端天气下,城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建筑施工、供水、供气、桥梁、市政设施维护、城市防汛防涝和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建设,根据2021年人员的调整和机构的变化,及时完善相应应急预案,要按照应急预案有选择性的组织1-2次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沟通,确保应急决策层层传达,应急响应快速启动,应急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应急管理机制有机运转。
三是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应急培训和考核,提升领导干部解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知识技能,通过培训和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救援人员的专业救援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应急管理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行业管理专业化水平。
(五)强化隐患曝光和考核问责
一是强化重大隐患问题曝光。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结合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违法违规专项清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摸排和整改力度,尤其是重大隐患问题的摸排和整改,要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暗查暗访行动,对于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要坚决在主流媒体曝光,坚决遏制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考核。2021年,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工作,同时组织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重点督查学习贯彻习近平安全发展重要论述、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执法评价等工作开展情况,对上述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督查考核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追责问责。2021年,各单位要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一般责任亡人事故的发生,对发生一般责任亡人事故和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起数多的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启动追责问责机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快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
附件: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活动安排表
附件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活动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主要活动 | 责任单位 |
1 | 1月 | 谋划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 下发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 局系统各单位 |
2 | 2月 | 启动城市建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 | 市局安监科 |
3 | 3月 | 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 谋划2021年防汛防涝工作 | 局属相关单位 各区县市住建局 |
4 | 4月 | 召开三年行动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调度会 做好2021年防汛防涝工作 | 市住建局安监科 局属相关单位 各区县市住建局 |
5 | 5月 | 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做好2021年防汛防涝工作 | 局属相关单位 各区县市住建局 |
6 | 6月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做好违法违规清查总结工作 做好2021年防汛防涝工作 | 局属相关单位 各区县市住建局 |
7 | 7月 | 开展城市桥梁、商砼、供水、燃气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 做好2021年防汛防涝工作 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 局属相关单位 各区县市住建局 |
8 | 8月 | 开展城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做好2021年防汛防涝工作 | 市局安监科、消防科 各区县市住建局 |
9 | 9月 | 开展城市建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工作 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 | 局系统各单位 |
10 | 10月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开展督查 对列入差别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 | 市局安监科 市建设人才发展指导中心 |
11 | 11月 | 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回头看,找差距、补短板 | 局系统各单位 |
12 | 12月 | 接受国务院安委、省、市安委年度考核 对局属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考核 | 市局安监科 |
13 | 全年 | 配合开展安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城市 组织开展行业应急演练 开展执法评价工作 | 局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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