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1年4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7号令)和《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认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
一、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可提出陈述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书类需提供原件和扫描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我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机关纪委、房地产开发管理科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电话:0736-7712069﹙机关纪委﹚
0736-7712050(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456号
邮政编码:415000
附件:常德市2021年4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第一批)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常德市2021年4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意见
汇总表(第一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资质等级 | 申报资质 等级 | 初审 结果 |
1 | 常德市嘉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 | 四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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