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常德市房产开发项目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建通【2019】87号)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九项“对《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作出修改(一)删除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至第四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鼓励建设单位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履行物业保修责任’。(二)将第七十三条中的‘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修改为‘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精神,我局于2019年12月18日印发的《常德市房产开发项目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常建通〔2019〕87号)的制定依据已经修订。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关于印发<常德市房产开发项目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建通〔2019〕87号)废止。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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