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废止《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扶持我市建筑行业企业发展做好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
经研究,即日起废止《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扶持我市建筑行业企业发展做好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建通〔2021〕52号),其中涉及到的相关工作可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19号)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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