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申报 津市综合排名第一
(本网讯 韩少平 易继文供稿)2月26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建设厅、省水利厅联合在长沙华天华雅酒店进行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申报遴选,津市综合排名第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指示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建设厅、省水利厅组织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名额为地级市1个,县级城市3个(长沙市、常德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城市不再纳入省级试点遴选范畴)。符合此次申报省级试点建设的试点市县有株洲、湘潭、岳阳、怀化、望城区、悠县、湘乡市、华容县、祁东县、津澧新城、资兴市、桂东县、沅江市、沅陵县、祁阳县、涟源市、慈利县、吉首市、凤凰县和芷江县。2月26日,省厅专家对各申报城市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权重占70%),并组织申报城市公开答辩,由专家现场打分(权重30%),综合两次打分情况,现场公布评审结果。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章杰、副市长李景峰带领市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进行了资料审核申报和现场答辩,遴选评审现场公布,津市市荣获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申报遴选综合排名第一。
海绵城市建设是指城市能够象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收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省财政厅将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试点县市每年补助4000万元,分三年发放,同时,对试点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评价结果排名第一的城市给予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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