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住建局:严厉惩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2016年3月7日,石门县住建局对不履行管理义务、不履行监管职责的陈某某和肖某某进行全县通报,并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石门县住建局在2015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时,发现县自来水公司宿舍棚户区改造(鑫湖源)工程项目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方面隐患,县建设执法大队随即对该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发现该工程项目经理不履行管理义务,项目总监依法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不及时、不到位,遂对项目经理陈某某、项目总监肖某某做出了上述处理。
近年来,石门县住建局以“突出重点、整体联动、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为原则,以“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整章建制”为抓手,致力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健全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对不良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不履职尽责的人员进行严厉惩处,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李俊、龙贤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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