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优化环境监督员巡查我局
2017年6月7日下午,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优化办组成的优化环境巡查组对我局的优化环境工作进行了巡查监督。
此次巡查的主要内容是全体干部职工遵守《常德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六个严禁、三个一律”规定》《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条禁令”》和石门县干部作风建设“三治九禁十不准”规定的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收费、执法等情况,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以及落实县委、县政府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的情况等。
局党组书记、局长潘道见就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他介绍,为彻底解决在优化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进行“三定”方案设置时,设立了行政审批中心,所有审批在政务中心窗口进行一站式审批,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两头跑;将经常深入施工企业和工地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的原质监站和安监站合并为质安站,避免到企业多头检查;将规划条件设置、规划放线、规划验收等权限分开,避免过度集权;同时,出台了干部职工“十不准”,设立举报电话,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中聘请20名优化环境社会监督员,对全局的优化环境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截至目前,没有收到社会监督员的举报和投诉。
巡查组一行对我局的优化环境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作为县优化环境巡查组成员和县住建局社会监督员双重身份的县人大代表、石门成功高分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尹宁桃称赞道:“我到县住建局办事的次数比较多,我越来越感觉到,住建局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了质的提升,故意刁难、设置门槛的现象已经杜绝,公众认同度、群众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张建、龙贤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