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住建局抓行风转变 促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从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制定出台了“不准利用岗位职责影响向五方责任主体推销产品和中介服务”“不准在工程项目监管、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相互包庇,收取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接受吃请及其它形式的消费娱乐”“不准违规或变相在监管的工程项目中参股、兼职或放贷”等干部履职“十不准”,这些条款详细具体、直接明了,涵盖了规划许可、招投标、项目监管等领域,对干部职工履职岗位职责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成为干部职工不敢逾越的红线。干部职工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有了明显的提升,设立门槛、接受吃请、不作为缓作为等不正之风彻底杜绝。
为确保“十不准”形成常态化,县住建局还专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中聘请20名优化环境社会监督员,对全局的优化环境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随时向我局反馈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作为县优化环境巡查组成员和县住建局社会监督员双重身份的县人大代表、石门成功高分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尹宁桃称赞道:“我到县住建局办事的次数比较多,我越来越感觉到,住建局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了质的提升,故意刁难、设置门槛的现象已经杜绝,公众认同度、群众满意度有了很大提高。”(张建、龙贤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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