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六个确保”抓实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29”长沙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发生后,为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澧县县委县政府迅速应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硬仗来打,第一时间启动排查行动。截止5月3日下午6时,全县共排查自建房235013栋,发现疑似C、D级既有房屋649栋,已完成复核148栋,确认33栋为C、D级危房,其中城市房屋鉴定为C级的2栋,D级7栋;农村房屋鉴定为C级的21栋、D级3栋。目前均已落实或正在落实整改措施。
一、强力调度,确保责任压实
4月30日凌晨00:40,县安委办印发《关于对全县既有房屋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对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4月30日上午10:30,县委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县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的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督导组,从“两办”、县纪委及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并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开展全面督导;县委书记王兆铭、县长王启武及所有包联镇街县领导均取消休假,带队深入村(社区),督导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研究整治方案。
二、拉网摸排,确保应查尽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干部职工全员返岗上班,采取“联点干部+村(社区)负责人+社会治理网格员”的摸排办法,对全县235013栋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在排查中,既突出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对三层及以上违规加层、违规改变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未批先建、不按程序施工及未经审批擅自装修等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同时也对其他经营性建筑物和临水、临崖、临坡类住房开展摸排。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部建立《澧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台账》、《澧县用做经营性的自建房监管台账》两本台账,确保不漏一户。
三、部门协同,确保高效推进
4月30日下午3:00,县安委会召开澧县深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逐个厘清并明确县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工信局、文旅广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11个部门在房屋安全监管中的职责,督促其对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自建厂房、商场超市、网吧茶楼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责任。县商务局对发现的3处隐患,当场给业主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县文旅广体局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责任,在完成重点任务的同时,对各景区周边的“农家乐”类房屋进行排查建账。
四、技术支撑,确保排查精准
5月2日各镇街全面完成初步排查后,县住建局迅速启动专业核查,从局机关和县内各设计单位、建筑企业抽调20多名工程师组成19个联镇督导组,针对各镇街初查情况,全面开展现场核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整改“药方”,确保排查结果精准、整改方案科学。县住保中心、教育局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所属国有直管公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建立整改结果专家验收制度,对排查出的C、D级危房整改情况,由联镇督导组组织专业验收后才能销号。
五、铁腕整改,确保即查即改
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户一策、责任到人、跟踪督办”的原则,立即采取措施,分类进行整改。对C级危房,主要采取设立警示标志、维修加固等处置措施;对D级危房,主要采取组织搬离、安装防护栏隔离等处置措施。目前,梦溪镇对大码头社区一处老年人活动中心已采取查封关闭、清退娱乐人员等措施;小渡口镇对1栋D级危房已劝离房内人员撤离后予以机械拆除,对1栋C级危房已劝离房内人员并采取围挡隔离;如东镇对1处存在安全隐患的购物中心,已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房屋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
六、管住源头,确保常态长效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源头杜绝隐患。由建筑企业协会、装饰装修协会和各镇街建筑工匠协会牵头,推行建筑工匠持证上岗制度和协会内部黑名单制度,对参与“墙改梁”施工、违规加层施工、无图纸施工、无证施工等违规行为的施工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在协会内部共享,禁止在本县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严格网格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各镇街激活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每年由网格员牵头开展一次摸排;各行业部门对本行业重点房屋设施,每年开展一次摸排;县城管执法局组织执法队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对“两违”建设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试行警示告知,分级管控隐患。探索建立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体检制度,由属地镇政府会同县住建局,对既有房屋实行分级体检、分级管控。对排查出来的C级危房实行警示告知,指导加固;对D级危房实行人员撤离,限期拆除,确保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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