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常建直通〔2012〕3号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有关要求,并依据《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常建党[2010]4号)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相关文件、结合局系统实际,拟定于今年“七一”前,评选表彰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一、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对象是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且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推荐评选名额
局党委拟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8个、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60名。
推荐评选依据党组织及党员数量及工作实际进行推荐,优秀党员推荐人数按党员人数7%进行推荐,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优秀事迹可推荐1名,由局创先领导小组择优进行表彰,且实行总量控制,差额评选。推荐名额 (见附表一),
三、推荐评选基本条件
1、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党支部成立一年以上,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特别是在落实“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战略,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创先争优、党务公开、贯彻落实市委“三个一万”主题实践活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良好形象,无违法乱纪行为,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中共正式党员,且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战略,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群众威信较高。
四、工作要求
1、推荐评选的过程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党总支、党组、党委)应根据推荐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办法进行推荐。推荐评选基层党支部时,应注重推荐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应向一线基层岗位倾斜。
局系统各单位“创先”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报送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及创先情况的单位总结材料。
推荐人选确定后,填报《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见附表二)、《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见附表三),推荐对象应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将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名单、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一定范围、期限内进行公示。
2、推荐评选的材料要求。各单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审批表、事迹材料及推荐情况综合报告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报送。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要求在1500字以内,并浓缩至350字左右录入审批表的主要事迹栏。推荐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包含五个要素:安排部署的情况,推荐对象产生的过程,推荐对象审核、考察、公示情况,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情况,推荐的理由。
3、报送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材料要求。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总结材料。6月15日前,住建局直属正科级单位报送2010-2012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附电子文档),6月18日前,局属副处级及以上单位报送本部门(单位)近三年来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材料(3000字左右,并附电子文档),并可附相关图片资料。总结报告中应注意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4、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创先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推荐评选总结表彰活动为契机,及时发现、树立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并做好党公开和公示工作,营造好学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联系方式
局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学军;联系电话7718814,电子邮箱:cdj6858@163.com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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