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项目 | 具体考核指标 | 计分 | 扣分原则 |
自 身 建 设 (20分) | 1、单位党组织重视支持机关党务工作,按规定设置党的组织、配备人员、保障经费。 | 10分 | 组织设置、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全扣,主要领导不参加机关党务活动扣2分;无党务工作经费扣2分;专职不专扣2分。 |
2、按规定换届选举,缺额及时补充人员。 | 10分 | 超期未得到批准又没有换届全扣;班子不齐扣2分;程序不规范每缺一个环节扣2分。 | |
基 础 工 作 (50分) | 3、党内组织生活。全年召开党员大会、党委(总支、支委)会、支部(小组)生活会、上党课各2次以上。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 | 12分 | 每缺一次扣2分;记录不规范、不详细各扣2分;每1名班子成员缺一次生活会扣1分。 |
4、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完善手续、积极送训、发展党员有工作台账,资料规范,按计划、按程序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 14分 | 不积极培养扣2分;材料不规范、手续不全扣2分;不积极送训扣2分。发展党员每缺一个环节扣2分;无台账扣2分;不按期转正扣2分,不按程序扣2分。 | |
5、党费党统工作。按时按标准收缴党委,按规定管理使用留存党费。每年度应交党费统计表、上缴党费收据;有党费证、台账、专用账簿,按时保质完成党统任务。 | 14分 | 不按标准收缴扣6分;不按时上缴扣4分;留存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扣4分;没有相关统计表扣4分;不按要求完成党统扣5分。 | |
6、作风建设。加强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监督管理。 | 10分 | 单位受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党员个人受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 | |
党建 活动 中心 工作 (30分) | 7、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主题党务活动2次以上(庆七一活动,自主开展活动)。 | 10分 | 缺一次活动扣5分。 |
8、围绕创先争优开展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成果;有总结。 | 8分 | 缺一个环节扣3分。 | |
9、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效果,完成市委、市直工委布置的中心工作。 | 12分 | 一项未完成扣4分。 | |
奖 励 加 分 | 10、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受市委表彰,单位加3分,个人加1分。 | ||
11、参加市委、工委组织的党务活动中获奖。一等奖(第一名),单位加5分,个人加3分;二等奖(第二名),单位加4分,个人加2分;三等奖(第三名),单位加3分,个人加1分。 | |||
12、在常德机关党建网上发表稿件。每发表一篇加0.5分。 |
注:单项指标扣分以该项指标计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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