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人员的预备通知
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市直工委拟于4月下旬举办2015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根据市直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把关,送训人员必须是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不搞突击或临时报送。
2、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员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
3、送训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工作年限2~3年以上。高中文化以上的比列应占总数的80%以上。
4、各基层党组织接此通知后,及时召开支委会,认真研究确定报送人员。于3月24日前将报名表的纸质文档和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和支委会研究会议记录复印件等一并报送局直属机关党委(联系电话7277102)。
5、各基层党组织的报送培训人员由局直属机关党委审查后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届时参训人员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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