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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 2011-03-07 14:44 字体:【
  根据市优化办《关于开展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常优办〔2011〕2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我市“项目建设年”主题活动,为圆满实现我市年度经济和城市建设目标,为高效优质服务城市建设需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现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工作职能,就继续开展发展经济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下称“三大”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的,以高效服务城市建设为己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继续开展经济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准确掌握影响城市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群策群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有的放矢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活动组织

  为确保“三大活动”全面落实,出好效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成立开展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大走访、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戴君耀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金陵,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沈明莉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稚平、熊新平、何书元,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张圣友,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刘兴华,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徐芳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建筑管理科科长、法制科科长和德山建设局局长、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支队支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法制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系统“三大”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联系电话:7719582。各局和德山建设分局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工作方案。

  三、活动内容

  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和局聘请的优化经济环境行风监督员开展经济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听取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和企业的意见,找准当前建设领域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剖析原因、对症下药,重拳出击、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构建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四、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从2011年3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调研排查阶段(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集中开展“经济发展环境调研月”活动。调研排查的方式包括召开恳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等。分二块同时进行:

  (1)第一块:局系统4个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各单位要制定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到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以及与自身密切联系的企业,征求对本单位及全市提高行政效效能、改进服务作风、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2)第二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将20名行风监督员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走访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行政执法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工业园区外的企业四类对象。主要收集群众和企业对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排查损害和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和问题,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和举措。

  所有单位、监督员小组都要形成调研材料,于3月2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要对各方面的调研材料进行归纳、梳理、提炼,形成总的调研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案件线索建立台账。所有调研排查成果于3月底报局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审定,并作为下一阶段综合整治的重要依据。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3月底和4月上旬上报调研材料和排查成果。

  2、综合整治阶段(2011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抓好调研排查成果的运用。

  (1)各单位对调研排查中发现的反映本单位的效能与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等,认真进行整治。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整改方案上报局领导小组,同时将整改方案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对收集到的关于各单位的效能与环境问题,对局系统和市确定的重要岗位明察暗访到的具体问题,对企业反映的涉及各单位的困难、问题,召开优化经济环境突出问题交办会,督促各单位逐一解决。

  (3)会同市优化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效能制度落实年”活动,对效能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包括联合审批“四项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二是推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三是开展“公正执法年”活动,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公开评议,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

  (4)会同市优化办,对建设领域调研排查和明察暗访中摸排出的信访件、案件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3、整章建制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过程中,要把整改的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探索建立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利用“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成果,出台一系列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机制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优质服务社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的深化年,该项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是在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市优化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专人专抓。

  2、要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为本单位2011年机关效能建设与优化经济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详细的安排部署、有严格的检查督导、有科学的考核评估。

  3、要务求活动实效。要通过这次活动,切实为群众、企业解决一批实际困难,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构建一批机制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大”活动领导小组将于2011年11月30日前,采取民主评议、公开测评、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等方法,对各单位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与2011年度局系统机关效能建设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效果评估同时进行,其结果作为评价2011年度局系统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局制定的活动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制科。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三大活动”主要活动安排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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