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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更新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 2021-11-02 09:24 字体:【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常政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更新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基本条件

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更新建立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

2.依法申请备案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执业机构具有5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良好的执业信用记录。

二、入库申报材料

1.《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3.《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姓名、性别、学历、职务职称、注册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证明(由注册地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机构提供);

6.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可提供房屋征收评估业绩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资料等;

7.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委托其工作人员办理申报手续的,必须有机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8.本市以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不违规设立类似分支机构性质的“办事处”“联络点(站)”的承诺函。

三、申报资料受理

1.受理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6楼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

3.联系电话:0736-7123513。

四、审核公布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即纳入备选库并向社会公布。只有进入备选库的机构方可在我市范围内依法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特此通告。 

 

附件: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doc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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